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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当班】办案子“一字千钧” 对女儿“经常食言”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19-03-14 09:48

  当班人: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助理解姗姗

  当班日志:提审嫌疑人、约谈公安办案人、写审查逮捕意见书

解姗姗向记者介绍办案事情

解姗姗向记者介绍办案情况

  这是繁忙而充实的一天。3月8日,作为科里的业务骨干,解姗姗把工作安排得满满当当:

  公安部门刚刚移送来一宗涉电信诈骗案,需要到丹东市看守所提审主犯;中午要参加院里对干警的一个测评活动;常某涉嫌寻衅滋事一案,需要与侦查机关办案人“约谈”,对卷宗的一些证据材料进行核查探讨,了解是否有新的犯罪事实及证据固定情况等;下午还要到东港市看守所对涉嫌寻衅滋事一案的嫌疑人常某进行提审……

  记者了解到,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在丹东地区属于案件量比较大的基层院,公诉案件业务量排在前列。解姗姗从事公诉工作6年,历练成了一名业务能手,参与办理的300余起案件中,瑕疵案、错案均为零。

  解姗姗曾荣获丹东市检察系统公诉辩论赛最佳辩手称号,2018年获东港市“五一劳动奖章”。

  在东港市检察院,记者见证了解姗姗忙碌的一天。

  8时30分 解姗姗和检察官王欣驱车直奔丹东市看守所。这天上午提审的对象是一名涉嫌诈骗犯罪的女性嫌疑人。

  因该案件是电信诈骗案件,涉及的被害人遍布全国各地,为了提高提审效率和案件质量,解姗姗在头一天就做好了充分准备,备好了提审提纲。

  提审时,解姗姗一会儿采取“直接讯问法”,一会采取“证据质问法”,对涉案的每一起诈骗对象、人数、手段及诈骗事实的时间、地点和数额等逐一核实,以确保对涉案嫌疑人的审判最终实现罪责刑相适应。一个小时后,提审顺利结束。

  11时30分 解姗姗等人从丹东市看守所返回东港市检察院。

  12时 解姗姗准时参加了院里开展的测评大会。会后,解姗姗翻开涉嫌寻衅滋事案犯罪嫌疑人常某的案卷。此案被侦查机关认定为恶势力团伙犯罪,而解姗姗之前阅卷审查时,认为案情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因此,解姗姗必须在法定时限内完成阅卷、提审、撰写审查逮捕意见书或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另外,就此案是否能定为恶势力团伙犯罪还要拿出意见提交至东港市检察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委员会讨论。

  解姗姗一边阅卷思考,一边在电脑上打字,梳理出承办人的意见。同时,与侦查机关承办人约定下午来院,就此案卷宗内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交流与沟通。这些活儿,解姗姗又忙了一个多小时。

  13时30分 有些疲惫的解姗姗站起来,伸了伸腰,走到窗前望着单位大门口,她在等待常某涉嫌寻衅滋事案公安机关承办人的到来。

  这期间,她也没闲着,一会儿一个电话,几乎都是沟通案子的,而其中一个电话是她4岁的女儿打来的,电话里,孩子奶声奶气地叮嘱妈妈不要忘记早上答应她早点回家的约定。

  解姗姗的同事王欣告诉记者,解姗姗生产的前3天,还挺着大肚子出庭公诉;哺乳期间,她时常因忙于办案而无法给女儿喂奶。如今女儿已经上幼儿园了,又是因为工作,她错过了许多个陪伴女儿的假日……

  “笃笃笃……”随着敲门声响起,常某涉嫌寻衅滋事案的承办民警来了,新的一轮忙碌又开始了……

  15时 因为对常某涉嫌寻衅滋事一案还有一些疑问,解姗姗和王欣又赶往东港市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常某。

  提审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对于侦查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提出了异议,这早在解姗姗和王欣的意料之中。她们胸有成竹,针对犯罪嫌疑人的辩解,两人并肩作战、配合默契,运用法律和事实依据对犯罪嫌疑人的“翻供”进行了回击,同时对此案的一些疑点及其提出的辩解理由进行了核查、核实。

  16时30分 返回院里,解姗姗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静下心来撰写审查逮捕意见书,第二天,要向该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委员会汇报此案。

  17时30分 解姗姗的手机响了,传来女儿的声音:“妈妈,你说话不算数,我和爸爸都包完饺子了,你怎么还不回来?”面对女儿天真的质问,解姗姗竟一时语塞……解姗姗对记者说,这样的“食言”,对女儿来说其实已是家常便饭,只是女儿还小,还会一次次地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