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不砸窗也不撬锁,只靠“碰运气”,路边停靠的车辆就变成犯罪嫌疑人的“提款机”。近日,海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了一起典型的“拉车门”盗窃案件。
犯罪嫌疑人张某与李某选择在凌晨时分潜入一些管理相对松散或者露天停车较多的小区周边,沿路随机拉停靠在路边的车辆车门,一旦发现没上锁的汽车,便迅速进入车内实施盗窃,将车主遗忘在车内的钱包、手机、高档香烟等财物洗劫一空,随后迅速逃离现场。二人盗走多名车主放在车内的现金、烟酒等贵重物品,最终被依法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筑牢防线,让窃贼“无功而返”;离车必锁门,确认再离开;车内莫留财,从源头杜绝诱惑;停车要规范,选择安全区域;警惕可疑人,及时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