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4月23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赵某母亲来到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专门汇报赵某近期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同时,带来了母子关系融洽、赵某人生态度积极转变的好消息,并满怀感激地送去一面题为“一心为民 秉公执法”的锦旗,感谢检察官们对犯罪嫌疑人的检察呵护和担当,为孩子走出迷途,点亮了一盏盏明灯。
[缘起]
犯罪嫌疑人赵某结交了一些社会不良少年,因逞强斗狠,在朋友的邀约下,和另一些少年约定时间,在浑南区某网吧后身空地参与聚众斗殴。殴斗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赵某的朋友张某被对方参与殴斗的人员徐某用刀刺成轻伤,案件双方当事人就损害赔偿多次协商,直至审查逮捕阶段,仍未达成协议。
[较真儿]
检察官受理该案件后,通过对案件参与殴斗人员的证言仔细阅读、推敲,根据聚众斗殴参与人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绘制了一份犯罪组织作用图,通过检察官的反复讨论,缜密推敲、比对,殴斗人员中有一人随身携带了刀具,事先无人知情,因此,检察官们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赵某系聚众斗殴的积极参与者,但未直接导致被害人受伤的后果。
另外,检察官办案组兵分两路,在侦查机关尚未进行社会调查的情况下,作出详细的社会调查报告,根据调查报告,提出情节轻微、无逮捕必要的建议,得到支持,遂作出不捕决定。
[感化]
对于未检工作,其办案质量体现在案件审查中的只是一小部分,重中之重是不捕后如何打造一个符合犯罪嫌疑人的专属帮教方案。首先,征得犯罪嫌疑人赵某母亲的同意,对犯罪嫌疑人赵某进行了心理测评,检察官在对其性格特点及缺陷有了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制定了包括阅读推荐书籍任务,定期面谈,定期书面思想汇报,参加社区公益活动等十项帮教措施。
在了解到犯罪嫌疑人赵某因父母离异,多年来与母亲心理有隔阂,关系疏远的情况下,多次找来双方单独或者共同谈心,在检察官的帮助下,母子关系得到了明显的改善,毕业后,一直在社会上闲散游荡的赵某生活思想也变得积极向上,主动出去找工作,并表示:“今后的目标就是自己用双手养活自己,不让我妈再为我操心了。”赵某的母亲对检察官说:“检察官们工作忙,但是你们多解释一句话,多找我们谈心一次,就给我和我儿子的生活点亮一盏灯,就想表达我的感谢,谢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