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日前,阜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新邱大队民警在新邱区阳光大街北段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时,查获一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经检测,驾驶人金某某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33mg/100ml。
据了解,金某某当天中午独自在家饮酒,酒后稍作休息便驾车前往阜新县大巴镇,途中遇到交警检查。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金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
编辑:于津津
校对:刘清
责编:张开禹
审核:李海
辽宁长安网讯 日前,阜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新邱大队民警在新邱区阳光大街北段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时,查获一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经检测,驾驶人金某某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33mg/100ml。
据了解,金某某当天中午独自在家饮酒,酒后稍作休息便驾车前往阜新县大巴镇,途中遇到交警检查。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金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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