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迈入“法典化”时代。
新宾满族自治县作为我省重要水源涵养地,当地检察部门以公益诉讼检察为抓手,坚持修复治理、源头防控、协同共治一体推进,用一组组扎实数据交出生态保护法治答卷。

2026年7月24日,检察长马忠国(右一)带队深入乡镇开展公益诉讼实地调研。 (受访单位供图)
补植复绿
28786株红松在辽东群山安家
生态修复是生态检察公益诉讼的核心落脚点。自2021年起,新宾县人民检察院聚焦辖区林地生态保护,累计补植红松28786株、成活率96%,栽种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水曲柳214株、成活率100%,依托公益诉讼职能建成五期标准化补植复绿基地,实现生态损害精准修复。2025年7月,抚顺地区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法院实地调研基地后,对其规范化建设和显著修复成效给予高度认可。
针对辖区破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高发问题,该院坚持溯源治理、治罪与治理并重。通过制作普法海报、推送原创普法短视频、检察长带队下沉基层宣讲等多元方式,常态化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破除群众认知误区。2024年上半年该院受理此类案件15件16人,2025年同期实现零发案,彻底扭转案件高发态势。
为深度宣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6月5日,该院干警走进商业广场和居民社区,现场用通俗语言解读公益诉讼法定职责、四大核心领域及十一个法定监督领域,结合本地生态案例讲解法典核心条款,明确破坏野生动植物的法律后果。同时公布12309检察服务热线,畅通公益损害线索举报渠道,引导群众共同参与生态共治。
治水清源
从12.94吨农药包装废弃物到35公里河道整治
为保护全省核心水源涵养地生态环境,新宾县检察院紧盯水体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突出问题,精准开展专项监督。
2026年3月,新宾县检察院在环渤海区域重点流域环境治理专项监督中发现,新宾镇部分村庄及河段散落大量苯唑草酮、乙草胺等各类农药包装物,残留农药持续污染河道水体、沿岸土壤。新宾县检察院依法启动公益诉讼程序,督促行政机关全面履职整改、消除污染隐患。
整改工作落地见效,截至2026年7月,12.94吨农药包装废弃物全部清理完毕,并统一转运至资质企业完成无害化处置,杜绝二次污染。同时,相关部门投入11.8万元专项治理资金,建成乡镇集中存储点15处、村级固定回收点181处,为全县114家农药经营门店配齐回收设备,采购710个专用回收桶实现自然屯全覆盖,建立“一桶一档”溯源管理制度,累计排查整改问题点位65处,彻底化解农业面源污染风险。
此外,该院聚焦城乡水环境短板持续发力,针对城区自来水管网长期渗漏、水资源浪费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完成12家管网封堵、10家合规整改、12家管网更新;办结医疗非法排水公益诉讼案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范式。常态化巡河履职,督促行政机关立案45件,清理河道垃圾、违规地膜若干,高质量完成35公里河道生态整治,全方位守护区域水环境安全。
协同共治
跨区域协作+公开听证让监督更有力量
为破解生态治理碎片化、属地壁垒突出等问题,新宾县检察院构建多部门协同、跨区域联动、全社会参与的生态共治体系。
立足流域生态整体性保护原则,该院打破行政地域界限,与吉林省通化县检察院深度对接、磋商协作,联合出台富尔江流域跨区域协作机制,构建跨省检察共治格局,实现跨界流域生态资源一体化保护、常态化监管。
同时,新宾县检察院对生态领域争议较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常态化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群众代表参与监督、建言献策。全国人大代表王艾竹充分肯定该院工作,认为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破解生态治理难题、以公开听证汇聚社会力量,有效推动生态环境社会综合治理走深走实。
后记
法典赋能新征程,法治护绿无止境。新宾县检察院将以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为契机,深耕“守护绿水 护佑青山”检察品牌,完善生态公益诉讼长效机制,拓展大数据监督应用场景,壮大生态保护志愿力量,助力辽东绿色经济区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