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丹东市消防救援支队、丹东市公安局开展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聚焦销售源头、合规经营、消费权益三大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取得3C认证,是否符合“新国标”技术要求;旧标车(指2025年8月31日前生产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是否在11月30日前清库,是否仍售旧标车;是否存在非法改装、加装行为,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建立销售台账;是否公示产品目录、消费提示,是否虚假宣传等。本次检查,暂未发现销售“旧国标”电动自行车行为。
检查中,工作人员持续对电动自行车经销单位进行宣传指导,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深入经销单位宣传“新国标”和质量法律法规,提高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做到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以区域代理为主要抓手,指导督促全市电动自行车经销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发放《致电动自行车销售者和消费者的一封信》宣传海报600张,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公众正确理解和使用“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增强安全意识。

工作人员对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