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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修改法规护航民营经济发展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孙宇 本报驻营口记者 齐岚 | 发布时间: 2025-12-30 09:36

  本报讯 日前,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对外发布了新修改的《营口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以清晰的制度导向、有力的法治保障,持续筑牢法治化营商环境根基,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营口市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全力打造民营经济发展新高地。营口市人大常委会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于2023年制定《营口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作为全国首批出台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地方性法规,坚持“问题导向+制度创新”,聚焦“准入难、融资难、转型难”等突出问题,在市场准入、资金支持、用地保障、融资便利、人才服务等方面为民营经济提供全方位支持。

  此次修改确立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等核心原则,牢牢把握民营经济发展正确方向。在职责划分上,明确市、县(市)区政府建立协调机制,发展改革部门作为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推动形成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进一步细化市场准入、账款支付、融资支持、科技创新等关键领域制度规范,完善法律责任条款,以刚性约束筑牢民营经济组织权益保护屏障,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良好环境,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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