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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让斑马线”应成行为自觉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王奇 | 发布时间: 2017-08-01 15:12
  上月起,沈阳交警在全市21处机动车示范点位开展让行管理,对斑马线上车不让人的行为罚200元、记3分。然而据笔者多日来在几处示范点位所见,“礼让斑马线”尚未成为一种自觉行为。
 
  斑马线是生命线,礼让斑马线的本质是对生命的尊重。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近3年来,全国在斑马线上发生的机动车与行人交通事故1.4万起,造成3898人死亡,其中机动车未按规定通行导致的事故占90%,数据触目惊心。
 
  斑马线也是观察一座城市文明程度最直观的窗口。当机动车通过斑马线时,是一脚油门快速驶过,还是踩住刹车善意礼让?驾驶员素质高低和城市文明水平,都在这个细节和缩影中得到淋漓尽致的体现。
 
  要做到礼让斑马线,执法必定不能缺位。“车让人”是法律要求,“不主动避让行人者罚款200元、记3分”也早已被写进《道路交通安全法》,而现在仍需加大查处,恰恰说明此前法律实施的不到位,原本应该长出锋利“牙齿”的法条并没有起到应有之作用。
 
  但只依靠执法为主的“硬措施”是远远不够的,一次专项行动、“一阵风”式的查处更是无法树起城市的文明“地标”,还需要长期潜移默化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只有“硬措施”和“软力量”两相配合,久而久之才能习惯成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