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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市法院“未”爱发令 发出首份涉刑事案件“家庭教育令”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记者 郑子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4-05-29 09:55

  本报讯  近日,兴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向一起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被告人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督促监护人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兴城市法院发出的首份涉刑事案件“家庭教育令”。

  今年1月的一天,小睿(化名)因琐事对小明(化名)心生不满,在对方视频作品下评论挑衅发生口角。小睿前往小明发送的位置地点,见面后,小睿拿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向小明腿部连扎数刀后,又使用路旁扫帚抽打对方头部,造成小明身体多处受伤。兴城市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小睿提起公诉。

  在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了解到,小睿父母离异,其跟随父亲一起生活。由于其父忙于生计,对小睿的思想和生活学习情况疏于关注,未能给予小睿足够的陪伴、呵护和教育,正处于青春期的小睿遇到问题时,两位监护人均缺位。孩子未能得到及时正确引导,致使小睿法治观念淡薄,放松对学习、生活和交友的要求,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为了使监护人履行教育责任,兴城市法院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按照“家庭教育令”要求,小睿的父亲来到兴城市法院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小睿父亲对法官和检察官的耐心帮教深表感激,表示将积极履行家长责任,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教育孩子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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