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原告崔某驾驶车辆与被告刘某驾驶的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双方因为理赔发生纠纷。5月11日,海城市人民法院西柳法庭法官陈付力采取远程视频的方式对双方进行调解,化解了纠纷。
据了解,西柳法庭受理的这起案件属于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原告崔某驾驶车辆与被告刘某驾驶车辆(登记在被告某运输公司名下)发生交通事故。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保险公司先将理赔款支付给被告海城市某运输公司,运输公司在收到理赔款后再赔偿给原告崔某,但运输公司在收到理赔款后拒绝向原告支付。
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法官主动与原、被告沟通,得知原告崔某是鲅鱼圈人,当时鲅鱼圈疫情严重,其已经在鲅鱼圈隔离,导致案件无法开庭审理。被告海城市某运输公司对原告所述事实没有争议,但是资金紧张无法支付。经过办案法官的耐心沟通和释法明理后,运输公司表示同意调解,考虑到原告崔某无法前来现场调解,为充分便利当事人诉讼,办案法官采取远程视频方式对双方进行调解,在法官的主持下,被告海城市某运输公司当场向原告支付了理赔款,原告崔某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双方均为法官减少当事人诉累、倾心为民解纷的做法表示感谢。
签稿:张开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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