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今年施行的新修订《民事诉讼法》,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纳入电子送达适用范围。但在司法实践中,案件当事人手机号码或者实际居住地点经常更改、变化,使得送达难成为制约案件办理的一大难题,日前,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通过购买电子送达服务,提高了送达率。
振安区法院通过向某公司购买电子送达服务,建立“以电子送达为主、线下送达为辅”的送达工作新模式。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法院送达率明显提高,实现了法律文书“云闪送”,使送达工作更加智能化、精准化,缩短送达周期,助力审判工作走上“快车道”,满足了人民群众“低成本”“高效率”“零距离”的司法新需求。有效发挥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作用,真正做到“我为群众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