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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河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民服务“零距离”纪事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张乐悦 | 发布时间: 2018-04-24 10:53

  编者按

  在沈阳,弱势群体没钱打官司怎么办?农民工盖完了楼,工钱却不结,谁能帮他们?儿子不赡养父母,这事谁来管?喂,喂,各社区各居民注意啦!政府给咱配了“法律秘书”,该用得用啊!在沈河区,有一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可以免费为困难群众打官司。在家门口,还能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视频跟律师面对面交流,沈阳市沈河区打造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服务惠及90余万百姓,优质公共法律服务触手可及。

  那么,什么是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民怎样才能享受免费的法律服务?该中心又为老百姓提供哪些实际的便利呢……带着诸多疑问,4月11日,记者来到了沈阳市沈河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找寻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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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通过法律援助网络视频服务系统向律师咨询法律问题

  打造法律服务的“4S店”

  “大娘,您先坐,喝杯热水,大早上过来天儿还挺凉的,赶紧暖暖身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钱锡斌正在招呼刚进门的周大娘。

  “每天上班我都会早来一会儿,避免到中心的受援群众来早了站在门外等。尽管每次都会提前开门,但门外还是会有站着等待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的群众。”钱锡斌说。

  周大娘告诉记者说:“找律师咨询起码要200元,这里完全免费。”

  王维生是当天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值班律师,“我是社会律师,每个月定期来这里值班,为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来咨询多是民事纠纷,涉及劳动报酬、婚姻家庭的问题。”

  记者翻开王维生的服务信息登记本看到,每一次群众来访咨询相关内容——当事人姓名、住址、纠纷情况、处理意见等相关情况,都会在上面一一呈现……

  记者在中心转了一圈看到这里宽敞明亮,设有业务受理窗口、律师接待咨询区、特色法律服务区等,为了让前来咨询的群众消除等待时的焦虑,中心还特意划出一块等候区,备有杂志、报纸供群众翻阅,还有电视机让群众观看电视节目。

  “2006年我们刚刚成立沈河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时候,只有一张桌子,就我和另一位工作人员俩人。”钱锡斌回忆道,“为了接待群众来访咨询方便,我们就在沈河区政府门前安排了一间办公室,也就十来平方米,但是受援群众却是非常多,每天都是在门口排起了长龙。虽然办公地点简陋,但是每当看到群众满意而去,我们都会感觉所有付出都是值得的!”

  “再看看我们现在,办公面积有400平方米,在沈河区方家栏路上一楼临街,而且我们的便民窗口都是无障碍的,是为了让群众感受到我们的热情。现在,我们的公共法律服务覆盖全区15个街道113个社区,惠及全区70余万常住居民和20余万流动人口。去年,司法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在今年初,我们在法律援助中心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推出首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让越来越多的市民切身享受到了免费的‘4S店’式法律服务的方便和快捷。”

  记者在中心随机采访了几位前来咨询的市民,大家对中心工作人员的服务、专业素养等有着较高的评价。

  “我和前妻因财产分割扯皮有大半年时间了,来到中心跟律师咨询一下,心里就有底了。”“我丈夫在工作中受伤,治疗费已经花了20多万了,但是现在单位不给拿钱,中心的律师为我解答了很多疑惑,真是帮了我们大忙。”

  “家门口”的服务零距离

  “王律师,12348热线接到东陵街道榆树屯社区一位83岁老人的咨询。”中心工作人员对王律师说。“好的,我现在就过去。”王律师刚刚送走了周大娘,连一口水都来不及喝,就赶忙来到12348法律援助视频指挥室。

  视频中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家已经出现在镜头前了,老人家看到律师来了马上又把脸往前移了一下。“你就是律师吗?我有个事儿呀,想要问问,我说话你能听见不?”“能!您老说吧,我听得很清楚。”怕老人家耳背听不清,王律师提高了音量并放慢了语速。

  “我有5个子女,我呀,之前把一套房子给我大女儿了,不过是有条件的,她得赡养我呀,但是呢,她现在不管我了,我可咋办呀,我能不能把那个撤回来啊?”

  王律师耐心地回答:“是这样,您要撤销赠与,我需要了解当时您和大女儿签署的赠与协议内容,了解协议是否附带有相关的条件,那份协议您带了吗?”

  “没带啊,那我回家取去,你等着我呀,可千万别走,我马上回来,我家可近了。”说着老人家站起来要走。

  “您老可慢点,不着急,我肯定不走啊,您放心吧。”王律师看老人家着急回家,赶紧大声对着麦克喊起来。

  王律师说:“我们这个法律援助网络视频服务系统在全区111个社区已全部开通,就是为了方便老人、残疾人的法律服务,他们不需要来到我们服务中心,只要到社区,其实就是家门口,就能通过视频与律师们面对面地交流,特别是出示证据的时候,有了视频便能一目了然。”

  让弱势群体感受法治温度

  记者注意到,在中心一侧的墙上,挂满了各种各样的锦旗,最上面的一面锦旗上写着“敬业正直,为民解忧”。

  钱锡斌向记者介绍说:“这面锦旗是3月27日收到的,是一名姓黄的农民工送的。”

  2016年末,黄先生在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工作期间受伤,伤残等级为两个十级。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事宜与被告公司产生纠纷,于是他来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寻求帮助,后来在律师的帮助下,最终得到经济补偿12万多元。

  王维生说:“大部分来寻求帮助的都是老年人或者农民工等弱势群体,为他们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就是我们工作的主要内容。”

  什么人才能得到法律援助?钱锡斌告诉记者,比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成员、特殊困难人员、社会救助人员、残疾人、农民工、未成年人、妇女、70岁以上的老年人、扶贫在册的农村贫困家庭的成员等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什么案由都能申请法律援助吗?钱锡斌说,依法请求国家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请求给予工伤待遇的;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因工伤事故、医疗事故等造成的人身损害,请求赔偿的;因家庭暴力、遗弃和其他严重侵害行为等受到侵害主张权利的;主张享受义务教育权利等公民可申请法律援助。

  当好雪中送炭的使者

  “您好!请问您需要什么帮助?”

  “我有个劳动纠纷要立案……”

  “拿着这个单,一会看大屏幕叫号,叫到你之后,右转到2号窗口。”

  当天下午4点多,记者来到沈河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刚刚走进大厅,便看见导诉台的旁边立着一个排号机,一位市民拿着号码纸刚刚离开。排号机上面显示了民商事案件、诉前保全、上诉案件办理、执行立案、判后答疑、律师服务等14项具体业务,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记者点按“律师服务”,机器下方出现了一张号码纸。

  “请N032号到21号窗口”,很快,排号机正对面的大屏幕滚动显示了记者的号码。

  “你好,登记一下你的号牌,先说明一下,这次法律咨询是全免费的。”记者刚刚在21号窗口落座,对面的女律师就娴熟地操作起来。这位李宏源律师便是由沈河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指派的,“我是第二次来值班了,上次大概是1个月前来的。从8点半到现在,我接待了30个咨询,真的是口干舌燥,连口水都喝不上,又怕喝水上厕所耽误了大家时间。但是我觉得真的好充实啊,特别有意义,荣誉感倍增。”

  在李律师的桌子上,记者看到一叠纸,这就是今天值班的登记簿。记者翻阅发现,咨询事项涉及继承、交通事故,劳动争议、行政诉讼,问题多集中在如何写起诉状,如何取证以及有关诉讼保全事宜。

  李律师说:“下午有位老上访户,携带各级法院生效判决、抗诉被驳回等材料,询问是否还有司法救济方式。全面审阅材料后,我告知了救济途经。这位上访户离开时,对我一再表示感谢呢。”

  沈河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不光在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看守所、人民检察院都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选任了60名优秀执业律师进行轮值,旨在为老百姓提供更多、更便利无偿的公共法律服务。

  结语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

  沈河区将律师公益调解引入公共法律援助服务,为群众合法合理表达诉求提供了绿色通道,为“枫桥经验”注入循法而为的时代内涵。

  “沈河区以‘法治惠民、共治创安’为目标,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精准、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致力于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推动形成崇德向善、循法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沈河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解晓非这样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