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日前,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员大会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中共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工作报告、机关纪委工作报告,以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并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和选举工作程序组织实施,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会后,新一届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分别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专职副书记和新一届机关纪委书记。下一步,新一届机关委员会和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将在上级党委、纪委的领导下,团结全体检察干警,牢记初心使命、强化责任担当,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切实把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不断开创辽中检察工作发展新局面。
编辑:于津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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