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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路上枫桥”首案落地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张泽华 郭鹏颖 本报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6-09-17 09:59

  “本以为打官司要折腾好几个月,没想到才8天就解决了,不用在交警队和法院之间来回跑,心里踏实了!在海城市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的调解室里,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的当事人当场签署协议、当场付清赔偿款,由衷舒了一口气。这起案件,正是该中心于9月4日揭牌运行后成功调处的首起纠纷,作为鞍山“路上枫桥”首案,也是鞍山两级法院深耕“路上枫桥”司法品牌、推动道交纠纷源头治理的生动注脚。

  群众不再“多头跑”

  在过去,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往往要在交警定责、保险理赔、法院诉讼等多个环节间奔波,为破解这一难题,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海城市人民法院主动对接公安、司法行政、保险等多方力量,探索构建“路上枫桥”一体化解纷新模式。9月4日,海城市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正式揭牌运行,法院道交速裁团队实体入驻,与交警事故处理、人民调解、保险理赔等职能合署办公,打造“责任认定—诉前调解—速裁审判—保险赔付”全链条闭环,真正实现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八天一次性化解

  9月1日,该院受理了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5月,被告骑行电动自行车与下车行人碰撞致其受伤,交警认定被告全责,但双方就赔偿金额争执不下。案件立案后,立即流转至刚揭牌的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速裁团队第一时间调取事故卷宗、核实损失明细,并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

  承办法官既紧扣侵权责任法律规定,清晰划定赔偿项目与计算标准,又注重换位引导、情理交融,反复就误工费、医疗费等细节磋商。经过多轮细致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肇事方一次性赔付伤者3000元,当场签署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双方握手言和。

  从立案到签署协议,全程仅用8天时间——当事人无需奔波于交警、法院、保险公司,在大厅内即完成所有程序,且无需缴纳诉讼费,真正实现“走进一扇门,事了心也安”。

  “末端裁判”变“前端预防” 

  “这起首案的成功调处,验证了一体化平台的实战效能。”海城市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往同类案件平均处理周期在1个月以上,而中心通过“调解前置、速裁兜底”模式,将司法服务从审判末端向前端预防延伸,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更大幅减轻群众诉累。

  鞍山法院高度重视“路上枫桥”品牌建设,将其作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道交一体化作为机制融合与数据共享的系统工程,通过建立“交警调解先行、法官指导跟进、保险快速赔付”的梯次解纷路径,让绝大多数纠纷在诉前实质性化解,真正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下一步,鞍山中院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模式,持续完善多元联动、科技赋能、分类调解等工作机制,推动“路上枫桥”从“首案”走向“常态”,以更高效的司法供给回应群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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