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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司法局“四个并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鞍山记者 马琳 | 发布时间: 2021-02-08 09:06

  日前,记者从海城市司法局了解到,该局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协调、标本兼治、整体推进的方针,以解决“办事难”问题为突破口,重点围绕运用“四个并重”开展工作,确保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各项举措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坚持强化政治规矩和教育引导并重。市司法局强化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对于上级的决策部署做到听招呼、守纪律、抓落实。同时,强化思想教育引导,采取集中党课、分组讨论、思想汇报、个别谈话等形式进一步做好教育引导,提高对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解决“办事难”问题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头脑始终清醒、态度坚决坚定。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并重。去年以来,市司法局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高标准做好职责工作,把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做细,把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民生工作做实。集中整治在法律服务执业方面存在的不适应优化营商环境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制度约束机制、权力规范机制、监督检查机制、绩效考评机制。对影响优化发展环境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书,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

  坚持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并重。市司法局围绕关于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解决“办事难”问题进行专项检查,打好集中歼灭战。同时,着眼作风建设存在反复性、顽固性特点,由局领导及纪检监察人员分头组织,进行不定期的突击抽查,采取现场督导、问卷调查、企业回访、群众询问等形式,对公证处和法律援助中心等窗口单位服务态度和质量进行随机检查,做到检查督导不间断、力度不减、尺度不降、标准不低。现收到企业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30条,分类进行整改解决。

  坚持正向激励和惩戒问责并重。对于基层和窗口单位在全面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提供优质高效、规范有序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及个人,市司法局全面总结宣传,做到表彰先进、正向激励、形成导向。

  同时,市司法局坚持“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回”思路,对于在优化发展环境,解决“办事难”问题上应付了事、不作为的要进行诫勉谈话,对于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吃拿卡要、变相获利等违纪行为坚决第一时间进行组织处理,实现“惩戒一人、教育一片、警示一批”目的,为优化发展环境、解决“办事难”问题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