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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今年将紧扣民生民需制定8件法规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王奇 | 发布时间: 2020-01-16 13:30

  本报讯 1月15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轶在会上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孙轶介绍,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共制定省本级法规5件、修改5件、废止1件、集中清理省本级地方性法规23件,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42件、自治县单行条例11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46件,对公民提出审查建议的5件规范性文件,依法作出妥善处理;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3项,组织执法检查7项,开展专题询问3次、专题调研41项;举办代表培训班3期,培训全国和省人大代表351人。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围绕辽宁振兴发展的关键问题立法,修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针对性和操作性明显增强,推动我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立法,制定全国首部省本级矿山综合治理条例,制定河长湖长制条例,在全国首创设置水库库长和水电站站长,详细规定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着眼民生重点领域问题立法,在2019年修改的省本级地方性法规中,有多件与职工劳动权益、妇女权益、老年人权益等民生问题密切相关。

  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围绕平安辽宁、法治辽宁建设,加强社会治理监督。调研“七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首次对15部重点法律法规知晓率进行第三方评估,开展专题询问。检查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情况,首次邀请行政法专家专题辅导并全程参与。调研依法打击和预防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情况,调研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调研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将紧扣民生急需,制定铁路安全保护、城镇燃气管理、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企业民主管理、电梯安全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8件法规,修改法治宣传教育、测绘条例,“打包”清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法规,研究论证粮食储备、天然林保护、人力资源市场、生活垃圾分类等方面立法的可行性。在加强司法监督方面,将听取审议加强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司法公平正义;调研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推动突出问题解决;听取审议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检查公证法实施情况,规范公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