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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辽宁实践|筑牢防范化解社会风险的第一道屏障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省委政法委首席记者 白国军 文 驻省委政法委主任记者 孙程超 摄 | 发布时间: 2019-08-19 09:02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上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

  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社会稳定工作,不断强化工作机制建设,认真推进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现、调处、预防等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和基础性问题,连续三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努力实现“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当地、隐患消除在萌芽”。

  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多方参与、多元共治,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历程中,我省不断探索实践,推陈出新,开创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崭新局面。

大连市公安局西岗分局民警在社区调解邻里矛盾

  深耕细作 三调联动

  本是很美满的一个家庭,夫妻间却因为房产证加名问题闹到要离婚的地步。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有着30多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经验的大连市西岗区司法局专职人民调解员周玉芬找到了这对夫妻,耐心地进行背靠背、面对面的调解,摆事实、讲道理,使得妻子终于理解了丈夫,夫妻俩和好如初。

  在大连,像周玉芬这样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共有372人。别看人数不多,能量却不小,大量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在他们手中化于无形。

  近年来,大连市司法局深耕细作人民调解工作,除加大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外,还充分发挥三级调解组织联动机制,将不同矛盾纠纷分流妥善处置,并举办市民调解大赛,提高百姓对调解工作知晓率、首选率,营造全民参与调解氛围,形成了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的“大连实践”。

  开展人民调解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是新时代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实际行动。人民调解,正是遵循了中华传统文化中“以和为贵”的思想,以柔性协商的方式来解决人们日常生活中出现的纠纷,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矛盾重要途径,同时也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重要组成部分。

  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近年来,我省强化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式方法,积极引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把依法调解与传统调解方式相结合,积极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为我省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了平安祥和的社会环境。

  多年来,我省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查找调解组织网络空白点,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居民组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强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调解人员整体素质。鼓励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多调纠纷、调好纠纷。目前,全省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8574个,人民调解员达89243人,基本完成了全省城乡三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

  矛盾纠纷往往是复杂变化的,单一调解方式有时很难有效化解,需要多种调解方式共同发力、协调联动。我省通过强化三调联动,完善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推动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相互配合的联动工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单一部门单打独斗、独自作战的突出问题,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质效。

司法所调解员为群众调解矛盾

岫岩满族自治县司法局雅河司法所通过扎实的调解工作实现矛盾不上交

  推陈出新 特色调解

  2014年,开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一站式”服务中心,并在全省首推交通事故处理“三级调解”服务,既提高了交警工作的效率,又方便了当事人。

  2017年,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经过探索实践,联合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甘井子大队、大连市保险行业协会成立大连市甘井子区道路交通事故诉调对接中心,打开了专业服务群众的另一扇窗。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国内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社会矛盾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群体化、疑难化等特征。

  产业结构、经济结构、思想观念、传统习惯等各方面的差异致使社会矛盾纠纷复杂化。矛盾纠纷的形式已由过去的“一因一果”转变为“一因多果”“多因一果”或“多因多果”,矛盾纠纷形成的原因多,形成的过程复杂,导致的结果严重,也增加了矛盾纠纷解决的难度。社会发展多元化、信息化和民主进程的逐步推进,必然会触碰到不同利益的矛盾纠纷问题,从而引发更加复杂的矛盾纠纷类型的出现。目前,全省社会矛盾纠纷既包括家庭、婚姻、抚养、赡养等传统类型,还包括土地承包、征地赔偿、劳动用工等新的矛盾纠纷类型。随着社会民主意识的不断加强,广大群众维权意识的进一步强化,加上不少群众受到“法不责众”心理的驱使,社会矛盾纠纷涉及的人数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这些新特点无疑都加大了调处的难度。

  基于此,我省各地不断探索总结,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经验。警调衔接、诉调对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一站式”服务等模式,都在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新路径……这些经验为全省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闯出了新路,为全面创新社会治理工作提供了示范样本。

  沈阳市成立了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重点解决辖区内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建设单位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鞍山市探索在大型集贸市场、产业协会及商业协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锦州市古塔区和黑山县在市场和消费者协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第一时间介入,就地化解矛盾纠纷,防止事态发展升级;阜新市彰武县在消费者协会建立调委会,解决消费者与商家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省委政法委牵头出台规范化意见,鼓励各行业各领域充分发挥行业经验,打造专业化、行业化调解组织,实现专业领域内矛盾纠纷的高效和解。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等部门牵头先后组成了诉调对接平台、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等一系列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吸引大批专业力量参与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来,有效化解了涉法涉诉、医疗卫生、婚姻家庭等领域的大量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全省共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526个,配备调解人员2520名。各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积极开展相关调解工作,每年调解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人事争议、物业纠纷等案件近万件,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鞍山市公安局千山分局汤岗子派出所民警李华瑞(中)在矛盾纠纷调解办公室工作

  与时俱进 网络调解

  6月26日,大连市司法局与腾讯云在深圳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这是北方地区首家司法行政机关与腾讯公司在信息化建设上的全面合作。

  大连“智慧调解”平台于6月28日同期上线,作为东北地区首个真正意义上的智慧化人民调解系统,平台深度整合腾讯云计算、大数据和腾讯云合作伙伴业务系统开发等优势,在全市200名调解员持有的移动服务终端上配备人民调解地图,支持当事各方与调解员进行在线视频调解,足不出户即可化解矛盾纠纷。“智慧调解”实现了调解工作业务线上和线下的无缝对接,线上对人民调解工作实现全过程管理,对重大矛盾调解过程进行监督管控,对平台业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通过数据可以掌握矛盾纠纷发生的重点区域和关注焦点。对于矛盾纠纷的重点区域进行预警并协调有关部门迅速处置,努力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的可预见性。

  以人民为中心是“枫桥经验”不变的初心。互联网时代,我省越来越多的领域和平台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科技发展成果,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有更多获得感。

  2018年年初,大连市甘井子区道路交通事故诉调对接中心在全省率先使用“道交一体化网上处理系统”,实现了公安交警、司法行政、保险公司的数据共享,为交通事故当事群众提供在线预赔试算、赔偿调解、保险赔付、法院诉讼等服务。自“道交一体化网上处理系统”上线以来,道交诉调对接中心在线达成诉前调解协议案件累计1100件,当事人选择这种模式,从申请调解到调解协议出具,再到款项给付最短仅需20多分钟,让群众在便捷高效的服务中充分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