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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当班】一声声充满期待的诉求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栾岚 | 发布时间: 2019-02-20 10:37

  当班人:沈阳市沈河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当班日志:提供法律援助,开展法律咨询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王维生(右二)解答市民法律问题,记者(右一)在一旁认真记录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王维生(中)解答市民法律问题,记者(右)在一旁认真记录

  “你好,请问你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别着急,先坐下慢慢把你需要咨询的法律问题告诉我。”……一声声亲切的问候,让每个走进沈阳市沈河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寻求援助的市民心中备感温暖。

  孙丹是沈阳市沈河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月18日,记者跟随孙丹体验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

  8时,记者来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的各类指示牌和宣传资料陈列有序。中心主任钱锡斌首先介绍了中心的基础情况和各窗口的职责。“我们中心有工作人员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事宜,同时设有指引市民寻求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处理基层法律服务等服务事项;有一名法援值班律师现场解答法律咨询,还有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接听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钱锡斌说。


  8时30分,记者正式“上岗”,“法律援助是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我们先查看一下计算机受理系统,为接待寻求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的市民做好准备。”孙丹一边打开电脑,一边对记者说。

  记者看到,电脑里记录着一名70多岁张姓大爷的求助。“这是上周过来咨询的,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今天法援律师跟他再具体谈谈。”孙丹对记者说。“您好,张大爷,您到哪里了?别忘了9点到中心与律师见面。”记者拨通了张大爷的电话。“好,好,我马上就到了。谢谢你们!”电话那头张大爷回答道。

  9时,张大爷推开了中心的大门,记者带着张大爷来到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王维生的办公室。“我上周过来了,把事情跟小孙说了,小孙说我符合法援条件,今天我把材料都带来了,我无儿无女,在沈阳没有亲戚,摊上事真不知道怎么办了,幸好有你们。”张大爷含泪对记者和王维生说。王维生在了解案件始末之后,让张大爷放心,一定会尽全力帮助他。“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张大爷连声说。

  送走张大爷后,中心又走进一名前来进行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的求助者。通过约半个小时的交谈,记者在孙丹的指导下,认真查看了当事人带来的资料,了解了情况后,经过初审认定此案属于法律援助的范围,并收集了当事人带来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等证据材料。

  记者帮助当事人填写好法律援助申请表后立即将整理好的材料送给钱锡斌。由于该案件脉络清晰、事实清楚,钱锡斌当即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指派律师具体承办该案。

  接待完这两位当事人后,孙丹让记者登录案件管理系统,录入案件情况,并进行归档整理。

  13时30分,记者跟随孙丹来到了接听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的办公室,记者看到,工作人员正在接听市民的热线,她的嗓子已略显沙哑,但还是在一丝不苟地做着记录。

  记者坐到热线前,在调试阶段,孙丹告诉记者:“群众打来热线电话的时候,一般情绪比较急躁,我们一定要有耐心,安抚对方的情绪,倾听他们的诉求。”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妻子被他人开车撞死了,经法院判决应赔偿我98万元,已申请执行。但是对方无能力赔偿,我该怎么办?”来自沈河区大南街道红巾社区的侯先生来电咨询。记者一边记录,一边尝试厘清其中的法律关系,最终在值班律师的帮助下,记者告诉侯先生:“如果对方不能一次性给付,只能分期给付,没有其他办法。”

  随后,记者又来到了王维生的办公室,体验记录案件基本情况的工作。“这是法律援助来访、电话、信函和网络咨询登记表,你就按上面的内容填写就行。”王维生对记者说。

  正说着,孙丹带来一名市民。“您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这种情况能否申请离婚。”记者首先按登记表的内容询问了这位市民的姓名、出生日期、住所地等信息。随后,认真倾听并记录下来这位市民所咨询的法律问题。在经过王维生的认真解答后,这位市民满意而归。

  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当班一天,记者发现来中心咨询和寻求帮助的,涉及车祸后赔偿纠纷、劳务纠纷、离婚财产分配问题、工伤赔偿等。但每一桩每一件,工作人员和值班律师都热心接待、耐心答复,让求助者忧心而来放心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