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法官太拼了,跑到坟茔地里审案子!”岫岩满族自治县雅河街道仙人咀村村委会主任付群感慨地说道。
不久前,一起排除妨害纠纷立案后,原、被告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为查清案件全貌,岫岩县人民法院哈达碑人民法庭庭长吴迪决定开展巡回审判和实地勘察。该案虽未当庭调解,最终以裁决定分止争,吴迪却也从中摸索出了乡土民俗类纠纷“实地勘察+公开普法+判后答疑”的办案思路。
“不打招呼”就修坟的“邻居”
要想把这起纠纷捋个明白,还得把时间拨回到去年8月。
“修自己家坟还用告诉别人?”彼时,该案被告王建军(化名)对其家族坟茔进行了修缮并向外扩建石坛、台阶和石板路,可在原告王志诚(化名)看来,“不打招呼”就在其家地里修坟忒不厚道。“早几十年前,他家坟茔就在我家地里,倒没啥。但今年扩一点、明年扩一点,长此以往我的地岂不是被越占越多?”
看在多年来一直与“邻居”相安无事的分上,王志诚曾多次找到对方要求停止修缮并拆除扩建部分均被拒绝,矛盾不断升级。这次,他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害并恢复土地原状。
吴迪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全面审阅了案卷材料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可谁也不肯让步。
她深知,此类纠纷牵扯丧葬民俗,若仅在法庭坐堂断案,很难彻底解开双方多年心结。为推动矛盾实质化解,吴迪决定将审判现场搬到“村门口”,把问题摊开说个清楚,这样也能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背靠背”转向“面对面”
开庭的地点设置在了涉案地块所在辖区的村委会,吴迪提前踩点布置场地,国徽、案卷、庭审桌牌一一就位。
庭审当天,虽然天气格外炎热,但还是有二十余位村民前来旁听。
“现在开庭。”吴迪法槌轻落,巡回庭审正式开始。
法庭调查环节,双方均主张对涉案地块有使用权——王志诚拿出自己享受退坡还林补贴的具体明细,说明高速立交桥西侧4.13亩土地使用权归自己所有;王建军则出示了一份1955年的土地执照,称执照早已划定坟茔所在范围的一分五厘地作为自家使用。
根据一份鞍山市林业局的文件,自2013年开展丹海高速两翼退坡还林工作后,涉案地块作为其中的一部分,十三年来已不再耕种,王志诚则按年领取永久性定额补贴。
庭审持续一小时,阳光直射,汗水不停地在吴迪和书记员张聪的额头上渗出,两人依旧逐项核对证据、细致梳理争议焦点。
随后,该村村委会主任、前任生产小队队长陆续上庭配合调查,经查明:涉案地块原始台账早已遗失,四至无清晰书面凭证,这也是纠纷难以调和的关键所在。
“还是得去现场”
一方担忧坟茔逐年扩张蚕食自家土地,一方认为仅简单修缮祭拜设施并无不妥。“还是得去现场!”吴迪结束庭审,与原、被告双方,村委会相关人员以及辖区综治中心的两位工作人员一行来到涉案地块。
该地块紧邻丹海高速路,从立交桥西侧向下望去,整个坡地呈“V”字形,王建军的家族坟茔坐落于坡地中段。
“石板路长度是40米吗?再拉一下尺子,看看两块相邻坟茔石坛和台阶的长和宽……”吴迪一边指挥工作人员丈量、拍照固定证据,一边实地勘查地形地貌做好记录。
“法官,你看这扩建出这么大一块石坛和台阶,还在我家地里修上路了!太过分了!”王志诚气愤难平。
“四十多年没葬过人了,以后也不会用了,修整石坛只是方便祭拜,哪过分了?”王建军的家属争辩道。
双方情绪再度失控,吴迪立刻分开二人分头安抚。现场调解中,王建军一方愿意自行拆除石板路,王志诚却坚持要求全部拆除扩建构筑物、恢复土地原貌,调解陷入僵局。
完成实地勘查、固定全部证据后,吴迪心中形成了审理思路:调解不成,以裁决明晰农村坟地、土地使用的法律边界,给其他村民树立行为标尺。
“为了我的事您费心了”
“你要主张排除妨害,必须先证明这块地属于你,土地权属得先由人民政府进行确权……”结合巡回庭审、实地勘查、庭中调解,吴迪向王志诚释明将依法裁定驳回起诉,王志诚表示输了官司就要上诉。
“王大哥,我知道你心里难以接受,现有证据不足以支撑你的诉求,裁决必须严格依照法律作出……”裁定下发后,吴迪主动拨通王志诚电话开展判后答疑。累计6次法律释明和答疑,前后持续了近两个月。
“我和被告沟通了,让他主动上门道个歉,化解你们多年隔阂。”反复沟通之下,电话那头的质疑变成了感谢:“吴法官,道歉就不用了,为了我的事您费心了……”
最终王志诚服判息诉,未提起上诉。
事后,记者问吴迪这次调解的经验,吴迪却说起了遗憾:“让我遗憾的是没当场化解矛盾。大家都期待法院能一次性理顺所有纠纷,但裁判始终要以完整证据为基础,依法办案是底线。”
记者手记
这次未能当庭化解纠纷的巡回审判,算不上一次完美的办案经历,却让这名年轻庭长收获颇多:巡回审判的价值从来不止于办结个案。乡土民俗类纠纷矛盾复杂,坐堂办案容易局限视野,走出法庭、深入村落,是基层人民法官化解纠纷应有的态度,也是让人民群众近距离接触庭审、读懂法律的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