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太感谢栾法官了,要不是你们专程过来调解,我这个案子不知道还要等多久,这笔赔偿款总算能支撑我后续治疗和生活了。”近日,当100万元赔偿款足额打入29岁的交通事故受害者张某账户时,躺在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家中病床上的张某眼含热泪,向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团队法官栾海萍连声道谢。这起棘手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法官们的“床前调解”中圆满化解。

栾海萍(左一)向张某讲解调解笔录内容。 (受访者供图)
驱车百公里
把庭审开在床头
事情源于2023年12月30日的一场车祸。房某驾驶车辆运送药品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搭乘车辆的张某重伤。经司法鉴定,张某被评定为一级残疾,终身需要完全护理依赖,这不仅摧毁了一个年轻人的健康,更让其家庭陷入了巨大的生存危机。一审判决后,肇事车辆所属的辽宁某药业有限公司不服,向抚顺中院提起上诉。
二审立案后,承办此案的法官栾海萍发现,张某因高位截瘫,根本无法长途跋涉前往位于抚顺市的法院参加调解。更棘手的是,事故发生地及当事人住所地在距离抚顺市区百公里外的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某小区。一边是急需救治和赔偿的年轻伤者,一边是坚持己见的企业。考虑到张某的身体状况,栾海萍决定打破常规。
“当事人动不了,那我们就上门去。”带着这份为民初心,栾海萍带领法官助理、书记员一行,驱车近两个小时行程百余公里,专程前往新宾镇张某的家中。没有庄严的法台,没有繁琐的程序,临时组成的“床边法庭”上,法官们仔细查看了张某的伤情,听取了其家属的诉求。看着病榻上的年轻人,栾海萍深知,这不仅是一场法律纠纷,更是一次与时间赛跑的生命救援。
法与情交融
百万赔偿解困局
在随后的二审诉讼中,辽宁某药业有限公司提出了多项上诉理由,包括认为驾驶员房某搭载张某系私人情谊的“好意同乘”行为,不属于执行工作任务,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认为一审认定的误工费、医疗费及交通费过高,申请减少赔偿数额。
为了厘清争议焦点,抚顺中院速裁团队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一方面,法官向企业方详细剖析民法典中关于用人单位责任的规定,指出即便存在“好意同乘”,但在涉及工伤或职务行为延伸时,企业仍需承担相应责任;另一方面,针对企业提出的各项费用异议,法官逐一核对证据,既讲法律,又讲司法温情。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企业方的态度终于有了转变。
最终,在栾海萍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鉴于辽宁某药业有限公司在诉前已先行垫付的10万元不再予以返还,公司方在此基础上,再一次性赔偿张某各项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一审案件受理费14640元,上述款项均已当场给付完毕。与此同时,张某自愿放弃向辽宁某药业有限公司、房某及原审第三人新宾满族自治县某康养中心主张后续一切费用的权利。
绘生活蓝图
赔偿到账再叮嘱
为确保受害人权益及时兑现,栾海萍督促对方当场完成了银行转账。看到手机上的入账信息,张某及其家属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
“这笔钱是你的‘救命钱’和‘养病钱’,务必专款专用。要精打细算,留足后续康复和生活开销,切忌大手大脚、盲目外借,一定要把日子长远安排好。”确认转账成功后,栾海萍并未立即离开。看着病床上年轻的张某,她语重心长地叮嘱道。
栾海萍朴实而真挚的话语,让张某深受感动,连声应道:“法官放心,我记住了!”
张某家属听后连连点头,连声表示感谢。至此,这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在法官的温情调解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后记
司法为民,枝叶关情。抚顺中院速裁团队办理的虽多是案由简单、法律关系不复杂的案件,但团队每名成员心中始终装着“以人民为中心”的信念。从抚顺市区到新宾乡镇,跨越的是百余公里的路程,拉近的是法官与群众的距离。他们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如我在诉”的工作态度,不仅高效化解了纠纷,更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公平正义与司法的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