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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回百万欠款 检察官助企重获生机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崔照明 本报记者 江海峰 | 发布时间: 2026-07-15 09:13

  “除了先期转给我们的60万元,现在每个月初都能收到赵某转来的3万元货款,有了资金,我们公司也活了过来。” 近日,面对前来回访的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抚顺某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电公司)负责人王某难掩激动。

  这笔跨越11年追讨的“救命钱”,不仅疏通了企业的资金堵点,更见证了检察机关穿透“执行难”迷雾的硬核担当。 

检察官回访,了解企业取得欠款后经营状况。 (受访单位供图)

检察官回访,了解企业收到欠款后的经营状况。 (受访单位供图)

  撤案了,胜诉判决成了一纸空文?

  “官司赢了快十年,钱款却迟迟不到账,公安机关还作出了撤案决定,当时感觉维权走进了死胡同。”2024年秋,王某带着公安机关的撤案决定书走进清原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语气里满是疲惫与无奈。 

  纠纷始于2015年,机电公司与赵某签订买卖合同,货物交付后,赵某长期拖欠150万元货款未付。经诉讼程序,法院依法判令赵某偿还全部货款及利息,但判决生效后赵某始终未履行义务。2022年6月,法院立案强制执行,将赵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却发现赵某早已转移个人名下财产,且拒不申报住所地,按留存地址无法找到本人。因无财产可供执行、无人员可供查找,法院于同年11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此后每半年例行查询赵某财产,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线索。 

  2023年12月,法院将赵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2024年1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赵某接受询问时谎称无任何财产,警方经多轮排查未发现有价值财产线索,于同年9月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撤销案件。货款长期无法收回,导致机电公司资金链极度紧张,生产经营濒临停滞。 

  查无财产?深挖隐秘经营撕开“老赖”伪装

  2024年10月,机电公司选择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清原县检察院依照侦查活动监督受理案件后,迅速启动阅卷和调查程序。 

  “线索穷尽了?换个思路再查!”办案检察官李春雨全面调阅原审判决、执行卷宗及公安机关侦查材料,没有止步于书面审查结论,而是逐一梳理证据盲区,调整侦查方向。 

  检察机关综合研判认为,常规财产查询未发现线索,不代表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需从其实际经营活动入手核查。办案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围绕“共同经营”核心线索,全面调取与赵某相关的民事判决、账目流水、经营合同及证人证言,最终查实赵某长期与他人合伙开展煤炭经营业务,系相关经营主体的实际控制人,2023年至2024年间仅单笔煤炭采购回款就达百余万元,具备履行判决的实际能力却刻意隐匿财产、逃避执行。 

  证据链条闭环后,公安机关重新对赵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立案侦查。到案初期赵某仍心存侥幸,但在确凿证据与释法说理下,最终如实供述了隐匿财产、抗拒执行的犯罪事实。 

  钱到账了,被执行人服了,认罪悔罪!

  “我认罪,这钱我愿意还。”审查起诉阶段,在法律震慑与政策感召下,赵某态度转变,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表达了还款意愿。 

  检察机关坚持惩治与挽损并重,没有止步于定罪追责,而是主动搭建沟通协商平台,充分听取企业诉求,多次协调双方就还款方案展开磋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赵某先期向机电公司赔付60万元,剩余款项按月分期履行。机电公司出具刑事谅解书,法院结合其认罪悔罪、积极履行的情节依法作出缓刑判决。今年4月,赵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案件办结后,检察机关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终本案件财产核查短板,向法院提出完善终本案件后续管理机制、细化被执行人隐性财产核查流程、常态化开展终本案件“回头看”的监督建议。今年5月,法院依法恢复该案执行,并吸纳建议健全隐性财产排查机制,切实强化执行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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