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近日,葫芦岛市公安局南票分局张相公乡派出所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工作时,发现村民赵某家中非法储存液化气钢瓶,存在安全隐患。检查人员随即依法对赵某住所进行现场检查,当场查获非法储存的液化气钢瓶9个。经查,赵某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及相关从业资质,长期从连山区钢屯镇一带灌装液化气,再运至南票区张相公乡一带进行倒卖,从中非法牟利。
随后,民警依法将赵某传唤至张相公乡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经询问,赵某对其在未取得经营资质的情况下,非法储存、倒卖液化气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赵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储存、买卖危险物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南票分局依法对赵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编辑:沙兴淼
校对:刘清
责编:邵小桐
审核:李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