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29日,记者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已成立96家少年法庭,全省法院2025年审结一审涉未成年人案件13806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100份,依法撤销、变更35名不适格父母的监护人资格。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成富介绍,全省法院深化综合审判改革,构建专业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已成立96家少年法庭,16家中院、32家基层院实现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综合审判。工作中,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积极探索圆桌审判、社会调查、法庭教育、社会观护等特色审判工作机制。
全省法院积极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常态化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师生进法院“双进”活动。选派1307名干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充分利用儿童节、国际禁毒日、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及寒暑假期开展特色法治教育活动。邀请师生到全省128家法院聆听办案故事、观看法治情景剧、参与模拟法庭庭审等。同时,线下发放法治宣传手册、公益绘本,线上推出法治微课堂、普法短视频,引领未成年人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2025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开展普法宣传500余场。
全省法院积极凝聚多方合力,健全“六大保护”一体化联动格局。依法约束和惩戒“养而不教、监而不管”行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100余份。促推专门学校建设,建立“庭审观摩—法治教育—行为矫治”一体化帮教机制,帮助学生改正偏差行为。参与社会治理,针对痛点问题精准制发司法建议,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注重网络保护,依法从严审理网络暴力、网络性侵、个人信息泄露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化府院联动,推动多部门共同维护流动儿童、困境儿童合法权益。
据介绍,自2022年省法院创建“辽法护蕾”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以来,统筹指导全省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各地法院着力打造出沈阳“点亮明天、阳光同行”、大连“润青葵·连未来”、鞍山“‘鞍’心护‘未’”、抚顺“节节高”、丹东“丹法·护苗”、阜新“育红工程”等一批“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品牌。
会上,省法院还发布了5个全省法院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答记者问
问:全省法院是如何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
答:人民法院通过司法力量督促、引导、帮助监护人依法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将家庭教育指导融入案件办理全流程,分层分类精准施策,凝聚多方力量协同发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以及权益受侵害案件的发生。
问:全省法院是如何做到对未成年人一体保护、综合保护、全方位保护的?
答:全省法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同时聚焦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之间的内在联系,最大限度消除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利因素,通过落实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实质化运行,努力实现“1+1+1>3”的效果。另外,我们在办理案件的同时,还要深入分析研判案件反映出来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携手全社会共同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