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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鸟尝鲜触法网 道歉赔偿并获刑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王佳宁 本报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6-05-28 11:16

  本报讯 近日,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狩猎罪案件,被告人张某、惠某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有期徒刑十个月。同时,检察机关提起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张某和惠某某在省级以上媒体向公众赔礼道歉并赔偿生态损害8.1万余元,法院对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张某和惠某某系夫妻,在2025年9月至10月期间,二人在新民市柳河沟镇自家房子东侧架设粘鸟网,惠某某在清理粘鸟网时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张某主动到案。

  经公安机关侦查,二人非法狩猎野生鸟类254只,其中包括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黄胸鹀、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红喉歌鸲以及多种珍稀鸟类如普通翠鸟、黑枕绿啄木鸟、大斑啄木鸟等。

  今年3月,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庭审过程中,张某和惠某某向法庭供述了架设粘鸟网、食用捕获鸟类的过程,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主动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

  据了解,沈阳周边地区是辽河生态廊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年都有大量候鸟途经迁徙。每到候鸟迁徙的季节,“粘鸟”也成为部分农村地区约定俗成的“娱乐”活动。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个别人狩猎、贩卖珍稀鸟类,破坏生态环境,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还将面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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