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晚上没公交,看到路边没锁的电瓶车,想着骑到地方就走,怎么就成盗窃了?”日前,面对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分局民警的询问,违法行为人王某满脸不解。然而,他临时“借用”他人电瓶车并随意遗弃的行为,已触犯法律,构成盗窃行为。
事发当晚,王某抵达丹东火车站后,发现公交运营已结束,此时,路边一辆未上锁的电瓶车映入眼帘,侥幸心理瞬间作祟。他认为“只是临时骑一下,不算什么大事”,遂擅自将车骑走,直至珍珠路医院门口,便将车遗弃在路边。
车主发现车辆丢失后,第一时间报案。民警通过调取沿途监控,迅速锁定王某的行动轨迹,并于案发次日将其查获。最终,王某因盗窃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处罚,被盗电瓶车也已完好返还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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