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一多,效率不高——在一些基层法院,人案矛盾与审判质效表现为这样的矛盾关系。
司法公正与审判效率能否“双赢”?答案是肯定的。
2025年以来,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直面案多人少、审判压力持续加大的突出矛盾,锚定“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类案专审”思路,持续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改革,着力构建符合基层审判规律、体现时代特征、彰显区域特色的案件审理新格局。
繁简分流不仅是流程的优化,更是司法理念的升级。简单案件高效办结、复杂案件精审细判、调解工作贯穿始终,于洪区法院正以实干提速增效,让公正与效率同频共进、双向提升,让每一位当事人都能在司法过程中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
繁简分流,到底咋分?
通过“一案三识别”快速甄别案件——识别案件类型及案由类别、识别诉讼请求及诉讼主体、识别法律关系及证据材料等内容,构建三维分流体系,实现案件一次性“精准分流”。
为了切实监管,实行“业务庭+审管办”双重监管模式,分流案件需分流员、副庭长、庭长三级审批,提交审判管理办公室备案,交由立案庭将案件在快审团队内随机分案。
团队设置如何匹配?
明确“以1/4审判力量办理近半数案件”的阶段性目标,在立审执分设9个速裁快审(快执)团队,配置18名骨干员额法官及专业审判辅助力量,构建权责清晰、配置科学、运转高效的案件审理新机制。
提速后究竟有多快?
推行“四快工作法”,实现“分流快”“庭审快”“送达快”“执行快”多维度提效增质——全年新收案件分流率达39.7%;持续深化示范诉讼模式,经示范诉讼审结的案件调撤率达80%以上;建立“快审专递通道”及电子送达优先机制,文书制作及送达效率显著提升;快执团队分组集约化处理事务,办理周期大幅压缩,收结案比例均达47%以上。
快审提速:简易纠纷高效办结
先看一个快审现场——
去年12月17日上午9时,于洪区法院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健身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为健身会员王军(化名),被告为某健身服务有限公司,该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程楠主持庭审,严格依照小额诉讼程序简化开展,紧扣门店擅自搬迁、剩余服务期限、退费金额等争议焦点展开调查。
原告提交会员合同、付款记录、剩余课时截图等证据,被告对违约事实无异议。法庭当庭调解未果,随即休庭评议,全程仅用时15分钟,程序规范、高效简洁。
该起案件背后,是50余名当事人的共同诉求。某健身服务有限公司因经营调整,在未提前通知会员的情况下,擅自将门店迁址。新址交通不便、配套不全,导致50余名会员无法正常使用健身年卡,双方协商退费无果。12月初,他们相继将某健身服务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涉案总金额64000余元。
此类案件标的额小、涉及群众多、诉求高度集中,处理稍有迟缓便易引发矛盾升级,考验着法院化解纠纷的能力。
快审如何实现提速?
核心在于要素式分案、集中化审理、快速合议宣判。如同医院的“急诊科”,面对量大面广的简单纠纷,讲究的就是一个“快”字——快速“分诊”、快速处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系列案件快审团队的3名法官人均承接17件,立案后,他们同步阅卷、梳理案情、研判焦点,迅速明确3个核心争议:被告擅自迁址是否构成根本违约?退费标准如何确定?合同解除时间如何认定?同时,确定了集中开庭、集中调解、集中合议、集中宣判的审理方式。
立案半个月后,3名法官采取要素式审判,简化法庭调查,聚焦关键事实举证质证,当庭促成多起案件调解。对未达成调解的案件,3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快速评议,认定被告未按约定提供服务场所且未履行通知义务,已构成根本违约,应全额退还剩余课时费。
“没想到这么快,从立案到拿到判决没几天,办案效率高,我们很满意!”12月22日,集中宣判后,当事人对审理效率与裁判结果均表示认可,该批案件从立案到宣判仅用19天。
再看一组数据——
速裁快审(执)团队员额法官人均结案793.8件,高于全院平均水平,年结案千件以上的员额法官达6人;速裁快审(执)团队审限内结案率95.6%,简易程序适用率80.2%,两项指标均优于全院均值。
繁案精审:疑难案件审慎明断
先看一个“争论”现场——
“我认为,应该支持原告诉讼请求,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二条,原告已完成付款义务,被告却未能举证证明案涉款项确系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未完成委托事项构成违约……”
“我认为,应该驳回原告起诉,案涉投资公司及平台相关人已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获刑,案涉行为本质属于传销引发的纠纷,依法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
法庭上,是非曲直要辨明;专业法官会场内,观点交锋更求真。
去年2月,该委托理财合同纠纷系列案件集中在于洪区法院立案,经审理查明,2023年,被告刘某分别收取原告数万元款项用于个人理财,刘某系通过上线在某平台投资虚拟货币,并将资金充值进入对应投资平台;各原告为追求高额收益,共同通过刘某参与投资。2023年11月,平台突然暴雷,投资款无法收回,投资者陆续诉至法院。
在此期间,多地公安机关对案涉投资公司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侦查,最终,案涉投资公司及平台相关人员已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获刑。
民事与刑事交叉,这是该院在繁案精审实践中极具代表性的一桩“硬骨头”案件。
由民三庭庭长付冬梅主持、9名承办法官参与的研讨持续两轮、历时数小时,两种意见激烈碰撞。
该院主动向外延伸核查,依托公安机关侦查结论、平台后台数据、刑事判决确认:刘某已将案涉款项投入平台,原、被告均为传销活动的投资者……当事人因传销行为发生的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案范围。
此前相持不下的两种意见最终统一:裁定驳回各原告的起诉。
再看一组数据——
繁案精审质量显著提升,全院上诉率为7.9%,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
类案专审:专业守护彰显温度
先看一个典型案例——
“感谢法院全方位保护孩子,既严惩酒驾行为,又帮我们拿到了赔偿,晓阳(化名)的治疗和康复这下有保障了!”案件办结后,涉事未成年人家长秦芳(化名)向民事审判一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法官表达由衷谢意。
2025年4月,公诉机关将陈某危险驾驶案移送至于洪区法院审理:被告人陈某酒后驾车,搭载17周岁未成年人晓阳出行,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晓阳脑震荡及多处身体损伤,产生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多项经济损失。
怎样办案才能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
“不适用常规的‘先刑后民’,实行刑民协同一体化审理!”承办法官高畅告诉记者,从刑事审判角度看,被告人陈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民事审理可直接采信已查明的酒驾肇事事实、当事人陈述及在案证据,同步认定民事侵权责任,最大限度减少晓阳及家属反复举证、多次出庭、来回奔波的诉累。
案件办理期间,高畅多次组织双方就民事赔偿开展调解工作,但因赔偿金额、责任分担等核心问题分歧较大,最终未能达成调解协议,陈某亦未取得晓阳的谅解。
针对这一情况,高畅坚持依法裁判、权益优先,对民事部分及时作出判决,判令陈某全额赔偿各项经济损失,为晓阳的后续治疗与康复提供保障。同时,在刑事审判中对陈某依法从严判处,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一案审理,全面守护。高畅表示,此类酒驾致伤未成年人案件,根源多在于行为人漠视法律、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将来我们更要强化法庭教育,联动交管、社区开展普法,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以刑民协同的司法模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筑全方位、立体化司法保护屏障。”
再看几组数据——
物业服务、道路交通团队协同推进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参与调解纠纷1350余次,就地化解纠纷358件;劳动争议团队依托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一体化机制,受理案件1080件,同比下降39.5%;践行未成年人审判综合审判工作机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100%;破产团队清理破产案件8件,清积效果显著。
全程调解:实质化解矛盾纠纷
先看一个调解故事——
收案1013件,以调撤方式结案727件,调解率71.32%……取得这组亮眼成绩的北陵人民法庭速裁快审团队负责人高聪给记者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一起供暖公司诉开发商、中介销售公司的采暖费纠纷案,牵扯出12户业主、3方主体——房屋备案在开发商名下,实则已售给小业主,原告起诉于法有据。可两难局面随之而来,开发商表示若判决其承担费用,将无法配合小业主办理过户;中介公司坦言,若无法过户,小业主势必集体退房,矛盾将全面激化。
简单下判易,实质化解难。高聪敏锐判断,本案只是衍生矛盾,根源在于真正的缴费人未缴费、过户流程未打通。
她当即跳出案件本身,逐一厘清链条:开发商与中介公司约定采暖费由中介公司承担;中介公司与小业主约定陈欠采暖费由业主承担。随后确定解决方案:开发商加快内部流程,具备一户签一户;中介公司全程驻沈跟进,逐户对接签约与缴费;法院居中督促、全程跟踪。
“法官,我觉得没有必要等开发商、中介公司和小业主沟通,案子与小业主没关系,开发商和中介公司尽快把欠款还清,一起打到我公司账户就行。”面对供暖公司的顾虑,高聪耐心释明:“一纸判决容易,但也很有可能引发上诉,从源头化解才是长久之策。”
此后4个月,高聪持续跟进督促,11 户业主陆续缴清费用。仅剩1户业主存在小额差额与欠费,虽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她仍主动联系业主释法明理……最终,历时近6个月,12户共计7万余元采暖费全部结清,原告主动撤诉,两家企业避免连锁诉讼,小业主过户顺利推进,潜在群体性纠纷被彻底化解。
“为什么费尽心思也要调?”记者问道。
“只要当事人愿意相信我们并和我们一起克服困难,解决矛盾,付出再多时间与精力都值得!一次调不成就调两次、三次……”采访现场,高聪“传授”了自己的体会心得:情、理、法交融,以换位思考化解抵触情绪,以利弊分析寻找利益平衡点,让当事人愿意沟通、愿意信任、愿意配合。
这样的调解并非个案,而是于洪区法院派出法庭坚持调解贯穿全流程的生动实践。案件立案后,北陵法庭在送达、排期、庭审、休庭各阶段紧抓调解契机,深度挖掘当事人的调解意愿,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解决问题,把“如我在诉”落到实处;某村村民诉村委会劳务合同纠纷的14起案件,马三家人民法庭坚持调解优先,协同发力,不仅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更在村内形成了示范效应,实现了办理一案、化解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法治及社会效果。
再看一组数据——
以北陵法庭为例,该庭一审民事结案2103件,调解结案1000件,调解率47.6%。
记者手记
走进于洪区法院,直面的是紧张有序的干事氛围。
午后法庭工作排得满满当当,下午一点半开第一个庭、两点开第二个庭,三点刚过,程楠穿着法袍快步走进会议室,脸色微红、语速飞快,思路清晰、行事利落。这是一名快审法官最真实的状态:一年到头不是在开庭,就是在开庭的路上。
坐在会议室内的每一位干警都不是繁简分流改革的旁观者,而是全程参与、躬身入局的实践者。
纵观2025年,这场改革并非一帆风顺,更非一蹴而就。全程采访下来,最打动记者的,是院党组不回避问题、不畏惧困难、不搞形式主义的务实态度。
改革第一步,必须统一思想。面对持续攀升的案件量和不断加大的审判压力,院党组目标明确:改革不是为了创新而创新,而是真正回应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这场改革,既是工作机制的调整,更是一次立足实干、聚焦实事、务求实效的主动作为。
改革推进中,也曾走过弯路。有的法庭依靠经验逐案识别繁简,精准但耗时;有的法庭单纯按案由划分,看似快捷却遇到鉴定等现实堵点。运行半年,差距逐渐显现,院党组及时纠偏、动态优化,让改革从探索逐步走向规范、从试点逐步走向成熟。
改革路上,质疑和不同声音在所难免。院党组态度明确:不怕提意见,就怕不改进;不怕有漏洞,就怕不补齐。正是这种坦诚接纳、持续完善的姿态,让机制越来越顺、干警越来越齐心、改革成效越来越明显。
破解难题,最需要的是一锤接着一锤敲、一步接着一步走的韧劲。今天打通一个堵点,明天完善一个环节,日积月累、久久为功,再顽固的难题也能逐步化解。
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最朴素的期待,就是纠纷能快处理,权益能快兑现,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他们关心的“小事”,就是法院要办的大事;把实事办到位,公信才能立得稳。
在“十五五”开局之年,于洪区法院院党组鲜明表态:将以更坚定的决心、更务实的举措,推动繁简分流改革从阶段性突破转向常态化、高质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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