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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现场踏勘 “不用去沈阳就能把庭开了”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曹佳 本报记者 关月 见习记者 李寰宇 | 发布时间: 2026-03-23 10:17

  本报讯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需要司法护航。日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带着“司法护绿”的使命,来到铁岭市厂区车间实地踏勘,深入当地开展巡回审判。

  当天早上,沈阳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法官们就一起环资行政补偿案驱车130余公里,来到铁岭市清河区的一家涉案矿企进行踏勘。

  为更加深入细致了解案情,庭审前,承办法官通知双方当事人参与、见证踏勘工作,对企业厂房设备进行核查。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路程,法官们来到厂区。“长8.2米,宽7.15米……”法官带领书记员,对照争议焦点,核查完涉案地上建筑物的面积后,又仔细查看了车间内机器设备保管情况。“只有亲眼看到、实地核实,并做好详尽登记,才能准确认定事实,给双方当事人一个明明白白的说法。”脚下沾泥土,心中有底数,这场“沉浸式”的现场踏勘,不仅为案件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更让企业职工们感受到司法的严谨与温度。

  随后,法官与双方当事人一同来到调兵山市人民法院开展巡回审判。庭审中,合议庭围绕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组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着重对矿企提出的补偿数额逐一梳理证据,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由于案情复杂,将择期宣判。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和部分前来旁听的职工表示:“想不到不用去沈阳就能把庭开了,太方便了,感谢法官们的辛苦付出。”

  当天下午,沈阳中院环资庭在调兵山市法院开展座谈交流,听取该院2025年度环资案件审理质效情况及亮点工作、创新举措,共同提升环资审判专业化水平,精准服务生态保护。座谈中,沈阳中院对调兵山市法院在环境资源案件审理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针对性指导,并就集中管辖机制优化、品牌载体创新、打磨典型案例、扩大环境司法影响力等工作深入交流,提出具有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保障绿色低碳发展,增强司法含“绿”量。

  从深入厂区的踏勘到送到“家门口”的庭审,再到面对面的交流,沈阳中院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护绿”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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