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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中院传达学习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驻葫芦岛记者 郑子超 | 发布时间: 2026-01-19 13:10

  本报讯  1月4日,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扩大)会议暨营商环境专题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传达《关于政法系统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的通报》,集中观看《铁腕攻坚 辽宁向营商环境顽瘴痼疾“亮剑”》新闻片,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政治站位要高,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上来。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对东北、辽宁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实现新时代葫芦岛全面振兴提供坚实支撑。

  全市法院谋划工作要新,全力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锚定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佳口碑省工作目标,结合葫芦岛地域特点和产业特色,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司法智慧和担当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司法服务举措要实,为市场主体提供公正、高效、透明、可预期的司法保障。要对照《辽宁省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6版)》工作任务,立足法院主责主业,严格规范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各环节工作要求,持续保持审判执行质效趋优向好。要聚焦劳动就业、金融服务、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不断细化和完善工作举措。继续加强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助力诚信政府建设。

  服务效果要优,真正提升市场主体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要持续巩固“护企暖企”专项行动工作成果,进一步发挥四个法治服务专班职能作用,深化走访联络在建项目、企业、商会的工作效果,真正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坚持刀刃向内,强化内部监督,坚决整治破坏营商环境、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发挥“法院+驻院纪检组”联动机制作用,利用审务督察、司法巡查工作手段,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司法公信的突出问题,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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