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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枫”为什么这样红——大连铁路运输法院实质性化解争议提质效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本报记者 冯羽竹 | 发布时间: 2025-09-25 09:08

  早上八点半,一名中年男子紧攥着《行政处罚决定书》,走进大连铁路运输法院“铁枫调解室”,诉调引导员微笑着迎上前:“您好,有什么烦心事?先喝杯水,慢慢说……‘铁枫’专业调解团队可以为您提供多元便捷的协调化解服务。”这是大连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行政案件5年间,一个再平凡不过的场景。这样的场景,在这间不足30平方米的调解室里每天都在发生。自调解室创建以来,这里共接待了千余名当事人,成功调解、化解各类纠纷、争议400余件,依申请司法确认率100%。

  在“铁枫调解室”,没有审判庭的庄严肃穆,却有着严谨与温馨交融的独特氛围,法院干警耐心引导,当事人平和沟通,一摞摞调解成功案例的卷宗整齐排列,默默诉说着该院5年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民事纠纷的扎实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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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枫调解室”里开展行政案件调解

  “跨界”调解

  从铁轨延伸到案头的和解之路

  大连铁路运输法院原以审理铁路运输相关民事、刑事案件为主,长期依托铁路系统内部调解资源,形成了一套因地制宜的“站段交叉调解”机制。

  “比如旅客在列车上受伤,涉及客运段;但乘降区域属车站,列车归属车辆段,若由涉事站段的调解员处理,可能引发当事人对公平的顾虑。”该院立案庭庭长钱锋解释道,“站段交叉调解”正是利用站段的独立性,委派非涉事站段的调解员主持调解,既保留了对铁路业务的专业认知,又保障了中立性。

  2023年,丁某乘车下车时,右手小手指被车门夹伤致骨折,与铁路部门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铁枫调解室”委托铁路系统内某企业的法务人员(非涉事客运段)主持调解,调解员既熟悉铁路客运服务流程,又能客观平衡双方诉求,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法院依法予以确认。整个过程未进入诉讼程序,15天丁某便拿到赔偿款,实现了便捷高效解民忧。

  2020年10月,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大连铁路运输法院开始集中管辖大连市政府工作部门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案件类型从铁路专业纠纷扩展到民生各个领域。

  “当事人不再是铁路职工或旅客,而是普通市民、企业经营者甚至外来务工人员。”钱锋回忆道,“他们带来的不仅是法律争议,更是生计难题和民生诉求。”5年来,行政案件占比从不足20%上升到80%以上,调解方式也随之创新升级,大连铁路运输法院针对管辖案件中铁路民事纠纷与行政纠纷并存的特点,面对案件类型结构性转变和实质性化解争议的要求,创新建立了“铁枫调解室”,调解人员也转向专业化,并与大连市司法局合作,由其主管的大连市调解协会担任法院的特邀调解组织,同时借助司法局、政法委实现了调解(化解)的日常联动机制。专业的调解工作室和调解人员,完善的协调机制,确保每一起纠纷都能得到专业、高效化解。

  据悉,“铁枫调解室”的最大特点在于跨界融合,既延续了铁路调解的专业严谨,又融入了行政争议化解的协调智慧,使不同背景的纠纷都能找到更适宜的化解途径。

  同心共解

  多方联动化解民生难题

  “吊销驾照我就没法养家了!”去年夏天,代驾司机杨某红着眼圈坐在调解室,因为酒后驾驶电动滑板车,他的驾照被吊销,而孩子还在上初中,被吊销驾照意味着失去生计。

  调解室里,法官、复议机关代表、人民调解员和公安局法制部门代表围坐一堂,这场“行政联席调解”成为化解此次纠纷的关键。“铁枫调解室”创新的“行政联席调解”机制,以府院联动为核心,联合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组成调解合议庭,形成“法院主导、多方参与”的化解模式,尤其在涉民生行政案件中成效显著。

  “我买滑板车时说这是非机动车……”杨某出示购车发票,“取车时交警开的单据上也写着‘二轮电动车’。”

  调解组仔细核查后发现,鉴定结论确实存在瑕疵:事故责任按机动车标准认定,但车辆本身并不具备机动车的物理性能属性。同时考虑到杨某以代驾为生……法院与复议中心共同与公安局法制部门沟通,制发《调解建议书》,明确指出“处罚证据瑕疵、与人性化执法理念不符”,为行政机关纠错提供了“抓手”。经过三轮磋商,各部门达成一致,行政机关撤销了处罚决定。

  现场,调解员还对杨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提醒道:“无论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醉酒驾车均有风险。”“法院不仅解决了我的工作问题,还让我明白错在哪里,心里服气。”杨某事后对调解结果表示认可。

  这种府院联动机制不仅解决了个案纠纷,更促进了执法规范。5年来,调解室共发出调解建议书47份,推动21项执法标准优化完善。

  “联席调解让我们能听到各方的专业意见。”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模式既解决了行政争议,也督促我们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大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处相关领导认为,联席调解让行政复议和法院调解形成了合力,产生了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是府院联动在解决具体争议纠纷中的最佳结合点。

  暖心纾解

  用真心融化坚冰,以温情汇聚民心

  傍晚时分,“铁枫调解室”里的灯光依然亮着。刚刚达成调解协议的李女士握着调解员的手说:“原来以为打官司就是撕破脸,没想到这里这么暖心。”

  这样的评价来之不易。5年来,调解室逐步建立起完整的工作体系:与司法局、调解协会建立委托委派机制,实现调解力量常态化入驻;创立调解建议制度,提升调解专业性;设立诉讼辅导工作室,为特殊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

  在一起企业改制引发的劳动纠纷中,赵某因集体企业解散面临失业。法官与调解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在深入了解赵某家庭困难后,多方协调促使补偿金支付。

  “没想到法院还能为我们想得这么周到。”赵某领取补偿金时感慨道,“这笔钱解决了我们家的燃眉之急。”

  调解案件平均用时仅17天,比诉讼程序缩短73天;当事人满意度达98%……“铁枫调解室”已成为大连地区行政争议化解的重要平台。其通过府院联动、跨界协同的方式,不仅有效纾解了诉讼压力,更在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实质作用。该调解模式成为大连铁路运输法院的亮丽名片,是大连地区法院行政调解模式的新探索,同时也为集中管辖行政案件系统推广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提供了宝贵经验。

  张某经营一家游泳馆,因消防验收问题,场馆被处以20.25万元罚款。“罚款数额太大,游泳馆办不下去了……”张某在“铁枫调解室”讲述自己的无奈,驻院调解员阅读案卷后,温和地问道:“您办理手续时正赶上机构改革,能具体说说当时的情况吗?”这句话让原本紧张的张某打开了话匣子。

  原来,2019年张某来大连投资时,恰逢行政机关职能调整,审批工作开展得不顺利。“很多事都卡住了。”张某的语气中带着无奈。调解员一边记录一边点头:“我们理解企业的难处,但消防安全也不能忽视。”经过三轮协调,双方就具体内容达成了一致意见。签完协议那刻,张某长舒一口气:“这下企业能活下去了,谢谢你们!”

  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调解室还推出了一系列便民措施:延长工作时间,为上班族提供晚间调解协调服务;开设线上调解平台,让远在外地的当事人也能身临其境地感受到调解的暖心;建立法律援助通道,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这些举措深受群众好评,许多当事人表示,调解室的服务既专业又贴心,真正做到了司法为民。

  转眼间,大连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行政案件已走过5个年头,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始终聚焦实质化解,在探索中求进,在守正中创新,向专业化、优质化道路不断发展。当前,随着正式入驻综治中心,“铁枫调解室”如蝶破茧、振翅迎新,站在了更广阔的服务舞台。展望未来,调解室将继续以“司法为民、调解暖心”为指引,不断拓宽非诉调解与委托先行调解的创新路径,延伸服务触角,让法治温度触手可及。

  记者手记

  皱着眉头进门,弯起嘴角出门,这是每一名走进“铁枫调解室”的当事人都会有的表情变化。每天,这间调解室都在用专业化解纠纷、用理解消融隔阂、用责任守护公正。“铁枫调解室”就像它的名字一样,既有铁路人的坚韧执着,又有“枫桥经验”的温暖情怀,成为大连地区法治建设的一道亮丽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