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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率下 逐案打磨 全员提升——葫芦岛法院庭审优质化工作初见成效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本报驻葫芦岛记者 郑子超 | 发布时间: 2025-09-25 08:51

  自今年5月全省法院庭审优质化试点工作启动以来,作为首批试点单位,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系统布局、制度创新和多维推进,全面推动庭审从“规范有序”向“优质高效”转型。

  短短几个月,平均庭审时长下降50%,部分案件审理周期缩短至22.25天,上诉率持续低位运行——这些数字背后,是一场关乎司法效能与群众满意度的深刻变革。

  系统谋划夯实基础

  任何改革离不开顶层设计与制度保障。

  葫芦岛中院将庭审优质化工作明确为“一把手”工程,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武继军牵头成立领导小组,强化统筹协调和跨部门联动,出台《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广庭审优质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及配套试行办法,明确提出“示范引领—竞赛提升—常态运行”三阶段路径,为全市两级法院提供清晰且可操作的行动指南。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在8月8日召开的全市法院“走前列”工作推进会暨审判质效分析研判会商会上,葫芦岛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督察室、立案二庭分别通报上半年审判质效、审务督察和信访情况,用数据说话,以问题为导向,明确改进方向。建昌县人民法院作经验交流,6家基层法院院长复盘成效、部署任务,分管领导逐一点评、精准施策。紧接着,8月15日,葫芦岛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传达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青调研讲话精神,进一步凝聚共识、增强改革动能。

  他山之石攻己之玉

  要想走得远,借力好行船。

  7月21日至22日,葫芦岛中院特邀庭审优质化“标杆法院”——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专家团队前来授课。全市员额法官、法官助理等300余人齐聚一堂,系统学习“请求权基础思维”“诉答文书规范化”“争点整理”“释明权行使与心证公开”等实操经验,为一线审判注入新思维、新方法。

  学习不止于课堂。

  各基层法院纷纷响应:兴城市、建昌县、葫芦岛市龙港区等法院通过庭审视频研析、“立体观摩+沙龙研讨”、文书规范化培训等多种形式,推动民事审判人员深入理解庭审优质化的技术要点与流程精髓。

  9月11日,葫芦岛中院联合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召开座谈会,倾听律师群体声音,相关建议迅速被吸收,成为优化庭审机制的重要参考。

  质效与公信力双赢

  改革的成败,关键看实践成效。

  葫芦岛法院从立案环节切入,积极推广“要素式”诉答文书,严格落实“书状先行”,通过庭前程序固定无争议事实、精准归纳争议焦点,并将准备工作纳入流程管理,确保每一起案件“准备充分、焦点清晰”再进入庭审。院庭长带头开“示范庭”,骨干法官纷纷开“观摩庭”,形成“以上率下、逐案打磨、全员提升”的良好氛围。

  实践迅速结出硕果:

  兴城市人民法院运用“3+N”微信工作群加强庭前沟通,庭审时长从90分钟压缩至30分钟,最终当庭调解;龙港区人民法院通过庭前“一站式”服务,1小时高效审结劳动争议案件;绥中县人民法院依托“一案一群”和“书状先行”,成功促成当事人庭前和解并当场履行157万元工程款。

  律师和法官成为最直接的体验者。“庭审优质化推动律师执业更规范、更专注,也让当事人赢得明白、输得服气。”一位律师如此感慨道。法官则反馈称:“庭前准备更充分,争议更集中,庭审节奏更快,当事人也更专注于核心辩论。”流程优化带来的是审判效率与裁判质量的双提升。

  葫芦岛法院推行庭审优质化,不仅是一场技术层面的审判革新,更是一次司法理念与公信力的重塑。它缩短的是庭审时间,提升的是审判质效,赢得的是群众信任。庭审优质化仍然在路上,葫芦岛法院将继续深化此项改革,进一步优化流程、完善机制,努力让每一场庭审都成为维护公平正义、彰显司法公信力的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