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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示范文本培训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孙冲 本报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5-07-18 10:19

  本报讯 为贯彻上级法院示范文本培训会议精神,做好第二批67类示范文本全面推广应用工作,近日,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举办两期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推广应用培训。

  该院立案一庭庭长张玉冬、副庭长赵佳分别在两期培训会上作为主讲人,传达了上级法院关于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推广应用要求,重点从诉答示范文本推广应用的必要性、应用现状和应用要求等多方面进行介绍,结合具体案例详细讲解了如何正确使用示范文本,并就当前运用的实际情况、使用过程中的常见问题进行解读。

  据悉,该院为确保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推广使用,采取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诉讼服务远程柜台,当事人借助该设备可实现全部67类案件新旧起诉状、答辩状在线转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