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依托“驻所民调” 建设“平安前哨”——细看锦州市太和区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新格局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李一星 本报驻锦州记者 王璐璐 | 发布时间: 2025-02-13 09:55

  2024年6月,锦州市太和区新民街道苏家沟村村民伊某、何某因两家土地界限划分不清问题产生纠纷,双方多次协商未果。

  为尽快解决纠纷,缓和邻里关系,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机场派出所与太和区新民街道、太和区司法局新民司法所组成工作小组,用深入细致的法理分析和情理疏导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逐渐消除了对立情绪,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太和区有效整合人民调解和公安机关治安调解资源,建立起公安治安调解与人民调解联调联动机制,形成了相互衔接、紧密协作、良性互动、务实高效的纠纷联调新格局。”锦州市太和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姜文韬表示,目前,“驻所民调”已成为太和区调解纠纷、化解矛盾、提升执法效率的新利器。

  调解员进驻 派出所减负

  【看变化】

  调解员还没入驻派出所前,按照正常的办案流程,民警和辅警需要先对案情进行前期的调取证据,时间需要三四个小时,而调解员的加入不仅节省了办案时间,还能利用其自身在基层的经验,化身“和事佬”,更加接地气儿地为群众解决问题,大幅提升了群众满意度,也缓解了警力紧张的问题。

  “上午,石某的态度明显有所改善,不再像第一次那么激动,让他再冷静两天,我再去调解。”下午一上班,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女儿河派出所民警就到驻所调解室了解调解员冷杰调解的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情况。

  女儿河派出所副所长蒋明浩告诉记者,“驻所民调”不仅分解了大量非警务纠纷类警情,而且有效提高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

  为提升“驻所民调”实战效能,太和公安分局与区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警民联调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联合司法局在派出所设立调解室,通过推荐的方式,在全区选出13名思想觉悟高、群众基础好的退休老党员、老干部,成立一支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调解队伍“随警作战”,着力化解“邻里纠纷、感情纠葛、债务纠纷”等矛盾,将依法调解、真情调解、民俗调解等元素融入其中,推动辖区各类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实行即接即调 高效联调联处

  【看变化】

  自“驻所民调”机制开始推行,辖区派出所实行即接即调,明确了调解员工作职责、调解范围,由民警依规核查,根据警情属性、紧急程度分类交办,将非警务警情剥离开来,确保非警务警情分得准、调解员接得住,形成同责共担、同频共振、同题共答的新格局。

  太和区新民街道大围子村村民吴大哥占用李大叔一分地,并将一分地四周盖上院墙自己使用,李大叔称一分地不是吴大哥的,曾经签协议说明拆迁后钱款归李大叔,但未说明拆迁前自留地归谁使用,双方因此争执不下各执一词。

  面对眼前的矛盾纠纷,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西郊派出所副所长毕宽立即启动“驻所民调”机制,第一时间组织街道综治办、西郊派出所、司法所三方进行调解,经过调解人员一个多小时的疏导教育、释法说理后,吴大哥付给李大叔10000元,此自留地归吴大哥使用。事后,司法所多次回访,二人再未发生矛盾。

  “‘驻所民调’改变了过去各部门单兵作战的调解方式,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互相衔接、互相补充,将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新民司法所所长王兴涛表示,“驻所民调”形成矛盾纠纷共同防范、排查、化解的新合力,切实推进矛盾纠纷调解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

  联调有“良方” 化解“千千结”

  【看变化】

  “驻所民调”以人民调解为主,发挥人民调解的柔性和行政调解的刚性,形成人民调解和治安调解互相衔接、互相补充的“大调解”联动联调体系,对接处警、排查、上报的家庭婚姻、邻里、土地等非警务类纠纷,在调解前或调解的过程中帮助派出所牵头收集固定证据,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和初始状态。

  “我知道错了,以后不管遇到什么事都会冷静处理。”居住在太和区太和街道的张先生称,自己当时差点一时冲动酿成大祸。

  因家庭纠纷,张先生打了妻子,妻子报警后,坚定地要求离婚。了解情况后,驻所调解员与民警采取“背靠背”谈话、“面对面”交流、换位思考的方式,引导双方当事人向对方说出自己的心里话,劝导夫妻二人解开心结,共建和谐小家庭。同时,驻所调解员向双方当事人进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条款的释法教育,最终,一起剑拔弩张的离婚纠纷在大家的祝福声中得以圆满化解。

  “民警对辖区情况熟悉,而驻所的人民调解员擅长做思想工作,双方参与矛盾纠纷调解,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太和区司法局局长杨帆告诉记者,依托“驻所民调”,人民调解员与司法局、街道等调解力量搭建起联调互通桥梁,构建起全区矛盾调解“一盘棋”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