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社

“检辉向阳”:为少年照亮成长之路——西丰县检察院打造未检品牌工作纪实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张科辉 本报驻铁岭记者 江海峰 | 发布时间: 2025-10-21 09:46

  “谢谢您让我们相信,跌倒的人也有资格展望新的生活。”近日,4名曾因诈骗被附条件不起诉的高中生带着大学录取通知书走进西丰县人民检察院,将一张特殊的联名祝福卡郑重地交到检察官手中。

  “检辉所至处,向阳花木深”,“检辉向阳”这个于2024年6月正式成立的未检品牌,正用司法温情守护少年成长的每一步。

未成年人不起诉宣告+训诫仪式

未成年人不起诉宣告+训诫仪式

  附条件不起诉:

  从诈骗共犯到大学生

  “法律给你们重新出发的机会,请务必珍惜。”西丰县人民检察院“检辉向阳”未检工作室里,4名高中生从检察官手中接过《不起诉决定书》。

  6个月前,常某某等6人因参与诈骗案面临刑事起诉,“检辉向阳”团队发现其中有4名涉案人员系在校高中生。该团队立即启动“一人一档案”机制,经深入调查发现,这些学生均系初犯,悔罪态度诚恳,并积极赔偿获得被害人谅解。

  “检辉向阳”团队决定对4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设置6个月监督考察期。在此期间,团队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开展法治教育、心理疏导32次,发出督促监护令4份,组织参加公益服务活动8场。考察期满,4人全部以优异表现通过考核。如今,他们均已被大学录取,实现了从“问题少年”到“大学生”的转变。

  民事支持起诉:

  为弱势未成年人构筑法律屏障

  2024年那起震惊西丰的强制侮辱案,曾让四级智力残疾的王某某坠入深渊:她被刘某某、赵某胁迫脱光跪地,被以扇耳光、污言秽语进行侮辱,裸体视频更被发到朋友圈以9.9元的价格叫卖。当公安机关对年满16岁的刘某某和未满16岁的赵某仅作出行政处罚时,“检辉向阳”团队从卷宗里挖出关键破绽——朋友圈传播记录、聊天截屏等核心证据显示罪行恶劣,遂监督刑事立案。

  最终,主犯刘某某因犯强制侮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但赵某企图借助年龄这一法定免责事由逃避刑事处罚,检察官以民事支持起诉“利剑”击碎赵某的这一念头。法庭上,检察官提交赵某威胁王某某“法律拿我没办法”的录音,结合其主观恶意和损害后果,法院判决赵某的法定代理人赔偿精神抚慰金3万元。同步展开的司法救助更解燃眉之急:5000元救助金与免费心理疏导,实现了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全方位司法保护,让父母双残的王某某家庭看见希望。

  司法救助+矛盾化解:

  让公平正义更有温度

  2022年9月的一天,王某与同班同学董某下楼拍摄短视频。在学校的二楼楼梯口处,王某想让董某快点下楼,便推了董某后背两次,造成董某脚踝骨骨折、轻伤一级的后果。由于未达成调解协议,公安机关将涉嫌故意伤害罪案件移送至西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被移送至“检辉向阳”团队后,检察官发现这是一起典型的“轻伤害+调解难”案件。

  该案中的王某虽然造成了董某的轻伤后果,但推的不是要害部位,董某受伤后,王某将董某扶起并送回班级。视频监控显示王某在推董某之前,和其他同学在楼梯口处也存在推闹的行为,且其他证人证言也未证实二人之间存在矛盾。

  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意见相差悬殊,一方要求低于10万元不行,另一方表示高于3万元不可,调解多次均未能达成一致。“检辉向阳”团队经过综合评判,认为董某的情况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为其申请并发放了司法救助金。

  “检辉向阳”团队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理解,最终达成赔偿协议(王某方赔偿董某方4万元),在检察机关的见证下,董某方签署了谅解书。

  基于调查结果,“检辉向阳”团队认为王某主观上无伤害故意,于2024年1月2日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如今,两名学生均已完成学业。

  “检辉向阳”品牌始终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用司法的温度呵护少年成长,用法治的力量指引迷途归航。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