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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枚钉子引发纠纷 一颗耐心解开心结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刘杨 本报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5-10-23 09:48

  “感谢周铮法官耐心细致调解,不仅妥善解决了赔偿问题,更让我们和学校之间解开了心结。”近日,法库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件,让一度对立的双方,重新找回理解与信任。

  一名8岁小学生在课间休息时,不慎被教学楼内突起的钉子绊倒,导致下颌受伤,前后花费医疗费等共计1万余元。事发后,学生家长提起诉讼,要求学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案件受理后,法官周铮仔细观看了当事人提交的监控录像,并综合全案证据,逐步理清了事发经过。考虑到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且校方并非故意失职,若直接判决,可能加深双方隔阂,于是,周铮决定开展先行调解。他通过多轮电话沟通,耐心向双方释法明理,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教育机构责任的相关规定,阐明学校对在校未成年人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对于因校园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而引发的学生伤害事件,学校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在此基础上,周铮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合理划分责任,并建议学校今后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与普法课程,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同时,他也提醒家长在日常生活中多关注孩子行为,适时做好安全教育。最终,在周铮的温情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矛盾纠纷圆满化解。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守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还以更有温度的方式修复了家校关系,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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