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太感谢你们了,帮我们要回了拖欠近4年的工资!”近日,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迎来了几位当事人,他们将一面印有“为民服务暖人心 排忧解难似亲人”字样的锦旗送到办案检察官手中,激动地表示感谢。
今年6月,王某、张某等农民工代表来到清原满族自治县劳动监察行政执法队,投诉李某拖欠王某、张某等23名农民工工资的事宜。县劳动监察行政执法队向清原县检察院移送该案件线索。清原县检察院经审查后,决定对23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予以受理。
经查,2021年,抚顺某建设集团负责人李某从抚顺某建设公司承包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在该工程中,李某先后雇佣王某、张某等从事劳务,工程结束后,因抚顺某建设公司长期未向李某支付该工程的工程款,李某向农民工出具欠条,一直未向23名农民工支付薪资39.155万元。抚顺某建设公司确实面临资金紧张的情况,无法一次支付全部薪资。
为保障农民工尽快领到全部薪资,经李某同意,以公证提存的方式,将抚顺某建设公司支付的工程款直接转入清原满族自治县公证处账户,充分保证农民工薪资不被其他支付款项占用。用时两个月,抚顺某建设公司共计支付工程款39.155万元。
日前,清原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听证会,接受社会对清原县检察院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的监督,对23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和解案进行评议。听证员们对清原县检察院的工作均表示充分肯定,点赞检察机关运用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守护农民工的“钱袋子”。日前,王某、张某等23名农民工收到拖欠工资,“薪”满意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