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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深化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会议暨全省诉调对接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沈阳召开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白国军 | 发布时间: 2017-12-13 09:39
  本报讯 12月12日,全省深化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会议暨全省诉调对接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沈阳市和平区召开。会议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精神,推广运用我省诉调对接平台规范化建设成果,部署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更好地服务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文章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播放了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工作专题片。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作经验交流。省司法厅厅长林志敏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韩德洋就加快推动全省诉调对接工作的有效落实分别进行了部署,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
 
  李文章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全省法院系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优势,以深化诉调对接工作为切入点,扎实推进诉调对接平台规范化建设,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供了依法、高效的工作平台。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区位优势,围绕深入推进诉调对接与人民法院积极配合,实现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一体管理、资源共享。省综治委相关成员单位强化职能优势,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形成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合力。全省每年通过诉调对接平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8万余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李文章强调,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诉调对接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做好诉调对接工作,推动平台搭建,整合资源、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使各部门紧密协作,实现防范、化解、管控一体化综合治理,让更多矛盾纠纷通过诉讼与非诉讼互相衔接的方式得到解决,能够更好地适应当前社会矛盾多样性的要求,有效改善和拓展社会矛盾的处理方式,真正将多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找准定位、明确职能,真正发挥好人民法院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全省各级法院要切实承担起推进诉调对接的重要责任,着力发挥好“引领”作用、“推动”作用和“保障”作用,强化法治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权威地位,通过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丰富调解组织的人员构成、规范调解工作的流程、提高调解员的调解技能,不断提升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诉调对接作为一项涉及民主参与、权利救济、纠纷解决、社会治理的综合性、系统性工作,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好综治组织的协调作用,统筹运用各方资源力量,综合运用各种方法手段,形成综合治理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健全规范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供有力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好《关于加强诉调对接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切实推动诉调对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李文章强调,诉调对接工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和省委部署,以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平台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扎实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各项工作,为我省振兴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会前,与会领导参观了和平区法院诉调对接服务大厅,听取有关诉调对接工作制度和流程方面的情况介绍。在视频调解中心,李文章与街道综治调解员进行视频连线,询问了解基层社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开展情况。在品牌调解室,李文章向调解员详细了解诉前联调工作的具体做法和工作流程。李文章对和平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
 
  沈阳市和平区委书记李强致辞;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李宇光,沈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健出席会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段文龙及来自全省各地市政法系统主要负责人等15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