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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近年来,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取得积极成效,1.3万名人民陪审员累计参审案件78.97万件,在妥善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促进定分止争、提升司法公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7个集体、10名人民陪审员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通报表扬。
本报讯 6月25日,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首次联合召开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郑艺对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批示。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葛迪,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柳春霞出席会议并讲话。
葛迪提出,全省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的重要载体。要坚持依法规范、健全与司法行政机关及有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细化完善定向选任、随机抽选等工作机制,主动接受监督,稳妥有序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要聚焦主责主业,准确把握参审案件范围、七人合议庭规则适用等程序规范,依托“一张网”保障人民陪审员均衡参审、阅卷评议等权利,做到应参尽参,提升参审实效。要加强综合保障,持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通过教育培训、考核激励、智能辅助等方式保障人民陪审员安心履职。
柳春霞提出,要切实增强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责任心和荣誉感,重点处理好“立足职责”和“主动作为”、“潜绩”和“显绩”、“实践发展”和“制度设计”三对关系,推动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地见效。要聚焦关键环节,严格规范选任程序,健全全周期动态管理机制,落实经费保障、宣传教育等履职保障,激发队伍活力,营造浓厚氛围,全面提升人民陪审员选任质效。要强化协同配合,完善与人民法院常态化协调机制,主动争取各方支持,积极联系群团组织和社会团体,凝聚工作合力,更好发挥人民陪审员传播法治理念、助力基层善治等制度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