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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之差 守住一个家——抚顺东洲检察院一份量刑建议里的法理情考量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石淼 本报记者 江海峰 | 发布时间: 2026-10-13 09:39

  近日,被告人李某专程来到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检察院,将一面锦旗交到办案检察官苏丛夺手中。这面锦旗背后,是一起看似普通却关乎一个三代同堂家庭生活的刑事案件,也是东洲区检察院践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法理情有机统一的生动实践。

  一起案件

  检察官没有“就案办案”

  时间回到2018年。时年22岁的李某毕业后,经人介绍以虚假事由出境,在境外某网络赌博犯罪集团从事盘口客服工作,非法获利6.9万元。2019年11月回国后,她回归正常生活,结婚生子,再无违法犯罪记录。

  2026年,案件进入司法程序。经审查,李某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偷越国(边)境罪,且系从犯。归案后,她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全额退缴非法获利6.9万元,悔罪态度诚恳。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苏丛夺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在审查证据的同时,细致了解了李某的家庭处境——其父亲身患残疾需要照料,家中不满两周岁的幼子需要抚养,婆婆患有阿尔茨海默病生活无法自理。如果判处实刑,这个家庭将失去主要支撑,多名患病家属和年幼孩子的照料抚养将面临现实困境,甚至可能衍生新的社会问题。

  “法律是刚性的,但司法是有温度的。如何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同时避免机械司法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次生伤害,是办案中必须考量的问题。”苏丛夺说。

  一次评估

  筑牢缓刑适用的程序基石

  为确保量刑建议合法审慎,东洲区检察院依法委托社区矫正机构对被告人开展社会调查评估。评估结论显示,李某具备社区矫正条件,社会危险性较低。

  在此基础上,办案检察官综合考量其从犯地位、全额退赃、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情节,同时兼顾其家庭特殊实际困难,秉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向法院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

  9月17日,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以开设赌场罪、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6万元。李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判决现已生效。

  一份担当

  彰显新时代检察履职理念

  缓刑判决生效后,李某得以回归家庭,重新承担起照料老人、抚育幼子的责任。而这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基层检察机关在办案理念上的转变——在法律框架内寻求法理情的最大公约数:依法办案,守住司法力度底线。办案全过程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因家庭困难而放纵犯罪。检察机关准确认定犯罪事实,依法以开设赌场罪、偷越国(边)境罪提起公诉,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彰显法律刚性,实现罚当其罪。司法为民,释放检察温度。办理刑事案件既注重惩治犯罪,又兼顾个案背后家庭现实困境,充分考量刑罚对家庭、社会带来的综合影响,做到法理情有机统一,避免“办了案子、垮了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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