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幅一挂、国徽一摆,两张会议桌搭起了简易的巡回法庭。9月17日,在康平县北四家子乡三合堡村,康平县人民法院北四家子人民法庭的法官、书记员、法警全部就位,两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巡回审判就此开展。北四家子法庭管辖2个乡1个街道,覆盖28个行政村。自2024年沈阳地区启动专项整治农村集体土地问题行动后,部分承包收费标准一并调整,一批历史遗留的土地矛盾纠纷集中暴露。“秋收后、春耕前是化解土地纠纷的‘黄金窗口’,田间没有农作物遮挡,无论是实地丈量土地还是入户调查,都更为便利。”北四家子法庭副庭长,也是该案的主审法官王新余告诉记者。每到这个时段,法庭便把“主阵地”搬到村委会,靠前处置涉农矛盾。
解心结
法理兼顾情理
此次开庭,是因为三合堡村石治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起诉崔辰钢(化名)、张亮(化名)索要2025、2026年这两年的土地承包费,涉案标的分别为676.8元和513.6元。
三合堡村村委会副主任白兴波介绍,该村坐地户大多已缴纳承包费,矛盾主要集中在少数外来户身上。“早年,部分开荒地收费很低甚至不收钱,土地专项整治之后,政策的变化让部分村民难以接受。”白兴波告诉记者,村委会曾多次上门沟通,均收效甚微,最终选择向法院起诉。正因为两案原告相同、案由一致,北四家子法庭决定依法合并审理。
深秋时节,凉意渐浓,秋风掠过村落,树叶簌簌作响,屋内只剩下键盘敲击声与双方交谈的声响。崔辰钢身形消瘦,不善言谈;张亮并未到庭,由妻子王敏燕(化名)代为参加诉讼。记者察觉到,开庭之初,王敏燕抵触情绪明显。
在举证环节,村委会代理律师当庭提交土地专项整治整改工作方案,并出示收费政策的事实依据。“起诉的目的不是收回土地,因为你们不存在违约情形,村里要的是承包费。”王新余将庭审过程中出现的法律术语、文件政策一一释明。
“我以为这块地是花钱买来的,怎么现在又要交租金?”王敏燕心中疙瘩难解。崔辰钢则提出质疑,认为村里所说的土地面积不准,这将直接关系自己欠缴的具体金额。
面对被告的不满,王新余没有急于下结论,先留出充分时间让他们表明诉求,再结合刚刚审结的林地案件解读政策变化。“咱都是勤快人,还要养鸡养鹅的,日子得往前看……政策发生调整也是发展的客观现实,大家应该去理解政策的变化。”
沟通持续近1个小时,王新余端起手边的蓝色保温杯抿了一口水,基层法院化解矛盾纠纷,很多时候就得磨破嘴皮,正如王新余庭后告诉记者的:“绝大多数老百姓都是通情达理的,只是心里有情绪,得让他们把情绪释放出来。”
释法明理过后,王新余表态,要求村委会庭后提交土地测量台账,核准土地面积,“法官既然来了,绝不会让任何一方吃亏。”记者留意到,王敏燕紧绷的姿态逐渐放松,身体向桌面微微前倾。“调,是咋调啊……”她主动询问,几番沟通后,她表示愿意接受调解。现场草拟调解协议,村委会代理律师当场出具收条,一场僵持已久的纠纷就地化解。
发稿前,王新余向记者反馈,经核对村里台账,崔辰钢提出的土地面积争议已有明确结论,该案也达成调解,双方约定9月26日前崔辰钢向村集体缴清拖欠费用。
拓路径
实现类案同解
三合堡村两起案件,正是法庭应用“示范性诉讼+批量性化解”处置纠纷的鲜活样本。这套日趋成熟的工作方法,也源自前双山子村系列土地承包费纠纷的办案实践。
去年年底,该村共有9件同类纠纷诉至法院,其中两户村民态度强硬,不仅不缴纳承包费,还拒不到场参与诉讼,坚持“从前不收钱,现在就不该交钱”的想法。
面对事关众多村民切身利益的批量案件,法庭摒弃简单下判的思路,筛选两件代表性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并邀请其他7户共计12位村民到庭旁听庭审。其示范性判决既厘清了土地承包法律关系,也确立了统一的裁判标尺。
今年上半年以来,其中6户村民“权衡利弊”,主动缴纳拖欠的承包费,余下1户经判决确定义务后,也履行了缴纳义务,全部案结事了。
而该案最大的成效,不止办结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9起案件……借着示范判决以及巡回审判的普法效应,法庭推动关口前移,联动村“两委”做深多元解纷工作。村“两委”委员佟钢回忆,判决生效后,村委会分两批次召集涉事村民到村委会,由王新余和调解员到场集中释法说理。“每次能来十多个村民,七嘴八舌的,法官都要反复劝导解释一个多小时。”历经半年,30件尚未立案的处于萌芽状态的潜在纠纷全部化解,完成了整改范围内绝大部分矛盾纠纷处置。
促善治
提升办案实效
“判2调7减30”的递进式法律效果,真正做到了审理一案、化解一批、教育一片。
“农村土地纠纷夹杂着历史政策沿革、乡土人情与集体财产权益,很容易以串案形式出现,单纯一纸裁判文书,很难解开干群之间的心结。”王新余告诉记者,去年该庭受理同类案件52件,“虽然绝大多数也是调解撤诉了,但办案效率比不上今年,你看,仅一个村就实质化解39件。”
北四家子法庭的实践,也是全省法院“示范性诉讼+批量性化解”试点工作在基层的生动缩影——守住裁判底线的同时兼顾乡土人情,既用判决立规矩,又靠调解促和解,更把法院工作向前推移,主动消化尚未成诉的潜在矛盾。
“纠纷没有大小之分,只要矛盾能够真正化解,再琐碎的案子都值得投入精力。但有这套制度抓手,就可以放大司法效能,一次性化解一批同类纠纷,是服务辖区发展大局的现实需要,更是践行司法为民的内在要求,这也是法院人扎根乡土、履职尽责的应有追求。”康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晶石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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