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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岛寻人,执结十年旧案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罗宝慧 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26-09-03 09:17

  近日,东港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历经十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为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追回全部款项。

  房主违约,拒退定金租金

  案件源于2015年的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原告夫妻二人有意租赁被告位于东港某小区的房屋,在缴纳定金、签订租赁合同并预交租金后,被告单方违约,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事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返还定金及预付租金,被告始终以资金不足为由拖延推诿,拒不履行退款义务。为维护自身权益,二原告将被告诉至东港市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双倍返还定金、退还租金共计8000元,并承担相应利息。然而判决生效后,被告依旧消极履行、拒不配合,无奈之下,原告向东港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持续追踪,法官迎难而上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开展线上线下财产查控工作,但仅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1000余元银行存款,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暂时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其他财产线索及下落信息,该案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本不等于结束。东港市法院始终对该案持续追踪。申请执行人因早年受伤,劳动能力受损,家庭经济拮据。而被执行人负债较多,常年四处躲债、规避执行,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意愿较差,给案件执行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登岛释法,全额履行判决

  2026年4月,东港市法院对该案恢复执行。几个月来,执行法官深挖案件细节、全面梳理线索,并从被执行人同村村民处获得其母亲在大连的消息。为不遗漏任何线索,执行法官辗转奔波十余个小时、换乘多种交通工具,在大连某海岛找到了被执行人母亲。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开展释法说理工作,详细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

  法理与情理兼具的劝导深深触动了被执行人母亲,她当场联系被执行人,严厉督促其立即履行义务,并主动向执行法官提供了被执行人有效联系方式。随后,在法官反复沟通劝导下,被执行人侥幸心理彻底打消,主动全额履行判决确定的全部义务。至此,这起跨越十年几经波折的案件终于执行完毕。

  每一件执行案件的背后,都是群众沉甸甸的期盼。东港市法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务实高效的工作举措,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切实将当事人的“纸上权益”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