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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物业纠纷化解“快车道”——朝阳县法院以“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新模式守护群众安居乐业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记者 黄硕 | 发布时间: 2026-05-21 13:15

  物业费收缴难、物业服务有瑕疵、房屋空置缴费存争议、矛盾久拖不决……近年来,物业纠纷已成为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高频民生难题。为此,朝阳县人民法院主动联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近日正式签署《物业纠纷诉调对接与“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共建协议》,创新打造“行业监管+司法裁判+示范引领”全链条多元解纷新模式,以机制革新打通物业纠纷高效化解“快车道”。

朝阳县法院与县住建局签约现场

朝阳县法院与县住建局签约现场    (受访者供图)

  联建联动聚合力

  搭建诉调对接“一站式”平台

  物业纠纷牵扯业主、物业企业、社区、行业主管部门等多方主体,单一依靠司法诉讼或行业调解难以实现根本性化解。朝阳县法院联合县住建局搭建专业化、常态化诉调对接工作平台,由法院选派业务骨干担任司法指导员,住建局发挥行业监管优势,共同组建“行业调解员+法院特邀调解员”联合调解专班,进驻县综治中心集中办公,实现物业纠纷“统一受理、集中研判、联合调处、闭环办结”。

  针对物业纠纷起诉量大、同质化高、化解周期长的特点,机制明确“先调后诉、调诉衔接”工作流程:所有涉物业纠纷先行推送联合调解专班开展诉前调解,限定15日内高效处置;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当场依法办理司法确认,赋予协议法律强制执行力;调解未果的,直接转入法院速裁快审程序,省去重复立案、材料流转环节,真正实现“调解有实效、诉讼快衔接、群众少跑腿”。

  协议落地后,朝阳县法院第一时间将首批20件物业纠纷案件全部推送至县综治中心联合调解专班处置。截至目前,除3件因被告失联暂未推进外,其余17件案件均全部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首批案件化解率超八成,机制运行首战告捷,彰显出多元联调的强大实效。

  示范破题定标准 

  实现类案纠纷“批量式”化解

  相较于普通民事纠纷,物业纠纷最大的特点就是争议焦点高度集中、涉案情形高度雷同,房屋空置物业费减免、房屋渗漏维修、物业服务瑕疵抗辩等问题,是辖区多个小区、众多业主的共性诉求。若是逐案调解、逐案审理,不仅耗费大量司法资源,还容易出现尺度不一、标准模糊的问题,导致同类矛盾反复发生、持续滋生。

  朝阳县法院创新运用“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工作机制,联合专班全面梳理批量案件,精准筛选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纠纷案例,围绕群众反映最强烈、矛盾最集中的焦点问题,联合研判、明晰规则、统一口径,打造可复制、可参照、可推广的示范调解模板。针对业主普遍关注的“未入住、未装修空置房物业费缴纳”问题,专班结合法律法规、本地实际和行业规范,明确空置房物业费减免适用标准,固化统一调解尺度,既让业主维权有依据,也让物业收费有规范,彻底打消双方认知分歧。

  针对业主因房屋漏水、维修不及时而拒缴物业费的典型纠纷,调解员坚持现场办公、实质化解,一方面向业主释法明理,引导理性表达诉求、依法履行缴费义务;一方面联动住建部门督促物业企业履行维修主体责任,限时上门排查、彻底整改问题,使原本对立的双方冰释前嫌。

  通过示范案例定规则、明尺度、树标杆,后续同类物业纠纷直接参照模板批量调处,无需反复协商、重复博弈,大幅提升化解效率,彻底破解物业纠纷“扎堆起诉、循环化解”的治理顽疾。

  源头治理提质效

  绘就安居善治“同心圆”

  从“对簿公堂”到“家门口调解”,从“逐个破解”到“批量化解”,从“矛盾激化”到“握手言和”,朝阳县法院采用“全链条、闭环式”物业纠纷化解机制,不仅打通了纠纷处置的“高速路”,更构建起多方共赢的基层善治格局,让司法服务真正直通民生末梢。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物业纠纷化解,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更事关基层治理现代化。下一步,朝阳县法院将持续深化与县住建局的协同联动,不断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充实示范案例库、细化调处流程、延伸服务触角,推动“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模式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运行。

  朝阳县法院将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初心,以高效解纷回应群众期盼,以机制创新赋能基层治理,持续打通物业纠纷化解“最后一公里”,用法治力量守护群众安居乐业,为县域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化建设注入坚实司法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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