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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效能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专访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淼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张秋翌 本报记者 冯羽竹 | 发布时间: 2026-05-21 13:11

何淼到企业走访

何淼到企业走访    (受访者供图)

  问:法院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主力军,如何将此项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何淼:辽阳两级法院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法院的裁判水平、办案效率、司法作风,直接影响着市场主体对法治环境的评价,影响投资意愿和发展信心。辽阳法院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司法的规范、引导、服务和保障作用,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更加优质、公平的法治环境。我们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格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回应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问: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牵引,辽阳法院在司法服务保障振兴发展上采取了哪些行之有效的举措?

  何淼:辽阳两级法院在拓展服务保障举措上下功夫,持续深化诉讼服务“一窗通办”、畅通涉企诉讼服务渠道、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妥善审理技术合同案件等,激发创新活力。设立专业审判团队精细化解物业纠纷,统一裁判尺度。创新“要素式审判”等模式提升庭审质效。构建“法院+”多元联动平台,融入基层治理,助力矛盾源头化解。完善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拯救危困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的作用。强化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通过发送司法建议、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讲等,帮助企业防范风险的同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下大力气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综合运用交叉执行等各种执行措施,精准适用信用惩戒和修复机制,及时兑现市场主体胜诉权益。严格规范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持续整治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司法作风问题,对推诿扯皮、久拖不决、机械司法等行为“零容忍”,以公正高效廉洁的司法,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

  问: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一场持久战。面向未来,辽阳法院将如何持续赋能地方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何淼:辽阳两级法院党组将扛牢主体责任,定期研究部署,推动落地见效。党组书记、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院领导要具体抓、抓落实;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我们将主动向党委、人大报告法院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举措成效,积极争取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市场监管、工商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健全信息共享、联席会议、风险预警等机制,共同化解营商环境建设中的跨部门难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我们注重人才带动示范作用,大力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常态化开展“法苑沙龙”交流分享会等,以“人才工作落到实处”推动高质量司法。全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奋力谱写辽阳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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