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前往凌河区人民法院,对连某某故意伤害案开展庭审观摩评议。庭审中,公诉人根据公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通过讯问被告人及分组有序举证,还原了连某某故意伤害他人的全过程,取得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庭审结束后,凌河区检察院立即组织听庭评议会议。参会干警结合自身实践经验对该案及时复盘,充分肯定了公诉人在庭审节奏掌控、释法说理方面的亮点,同时围绕出庭文书、举证方式、发表公诉意见等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本报讯 近日,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前往凌河区人民法院,对连某某故意伤害案开展庭审观摩评议。庭审中,公诉人根据公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通过讯问被告人及分组有序举证,还原了连某某故意伤害他人的全过程,取得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庭审结束后,凌河区检察院立即组织听庭评议会议。参会干警结合自身实践经验对该案及时复盘,充分肯定了公诉人在庭审节奏掌控、释法说理方面的亮点,同时围绕出庭文书、举证方式、发表公诉意见等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