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徐贺,现任法库县司法局法治宣传科科长。她凭着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满腔热忱地投入到法治宣传工作中,先后获得沈阳市“最美志愿者”、法库县“三八红旗手标兵”等荣誉称号。2024年,被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通报表扬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
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是我作为一名基层普法人无悔的初心和使命。我将继续怀揣一颗火热的“法治初心”,逐法而行,走在普法工作最前沿,走进群众心底最深处,走出普法新路子,让法治理念在法库大地落地生根,让法治之花绚丽绽放。
——徐贺
徐贺(左)向居民发放普法宣传品
“在这个日新月异的时代,法律如同一道坚固的防线,守护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而普法作为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途径,是我作为一名法治宣传科科长不可推卸的责任。”采访中,徐贺这样对记者说。
坚守初心
种下普法的种子
“2009年,我通过公务员考试,考入了法库县司法局十间房司法所。2012年2月调到局法宣科工作,角色的转变,让我感到些许迷茫,在心里打过‘退堂鼓’。”徐贺说,“后来,单位领导和同事们帮助了我,耐心细致地教导我,使我在工作中多看、勤学、用心体会、反复练习,有不懂的地方,及时向老同事请教。就这样,一路走来,我从一名‘法宣新兵’成长为单位的业务骨干。”
从“六五”普法启动到“八五”普法这15年里,从最初参加宣传活动撰写活动信息到现在落实普法责任制、组织普法考试、站在讲台上给学生们上法治课,徐贺秉承着将普法做到最好的信念,哪里有普法活动,哪里就有她忙碌的身影。
她走遍了全县19个乡镇(街道),走进了100多家村屯、企业、学校,默默地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在法库大地上,让它开花、结果。
筑梦行动
开启普法的征程
在普法的征程上,徐贺既是传播者,也是学习者。
“法治文化阵地不仅要具有教育功能,还要兼具观赏性和互动性,让群众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接受法治熏陶。”徐贺到村、社区调研,了解群众需求,结合地方特色,精心参与设计法治文化阵地的内容和形式,参加设计并建成了“法库县法治文化公园”、富拉堡子村法治文化广场、八家子村法治文化墙等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
徐贺还在新媒体普法上下功夫。与法库县融媒体中心联合开办专题普法栏目“贴心法律”。围绕民生热点问题进行精心策划、真人情景再现,以案释法回应社会热点问题,结合法库县执法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进行策划、报道和宣传普及。
2024年,徐贺申报的摄影作品《普法》、微电影作品《老贾的烦恼》,在“沈阳市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中成功入选沈阳市法治文化作品库。
践行实践
做好普法的日常
她像一把“万能钥匙”,打开普法每一种方式。徐贺组织起草了法库县“八五”普法规划,积极协调法治建设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统一部署、分步实施、分类指导,全面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制定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建立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融入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全过程,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2024年宪法宣传周期间,徐贺组织开展了以宪法法律、党内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测试活动,1300多人参加了考试,有效检验了对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知识的掌握情况,进一步提高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