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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深推进法治铁岭建设以高水平法治护航全面振兴新突破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李文飙 | 发布时间: 2024-09-23 10:58

□ 铁岭市委书记 李文飙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系统部署,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又再次强调“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进一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铁岭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在维护稳定、服务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基础性保障作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用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五个基地”、加快铁岭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法治建设全面系统,从铁岭的法治建设实践看,只有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法治建设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在工作中,铁岭市委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了法治铁岭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市委常委会、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开展学习,持续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2023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360场,参训8157人,全市381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县两级所属部门宣讲覆盖率100%,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市委县委党校开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课程,全市立法、执法、司法人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覆盖,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定期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全面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实现党政主要负责人每人一单、单单不重,并在本地区、本单位政务网站或新媒体公开发布。建立述法工作标准化流程,2023年市县乡三级共506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述法,实现年度述职述法全覆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落细落实。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法治建设重大决策备案、重大法治事件督察等制度机制,2023年度向省委依法治省委备案重要文件11件。建立市、县两级党委法治建设办与党委组织部门沟通联系机制,将法治建设纳入工作实绩考核,考核结果和干部评价相挂钩,切实增强法治建设工作考核力度。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制定常态化督察工作规定,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整改任务完成率100%,为全市法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坚持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能够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产权和合法权益,确保市场公平、透明,从而最大限度激发经济发展活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提供有效保障。在实践中,铁岭市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全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用足用好地方立法权。全面落实党领导立法工作制度,始终坚持以高质量法治供给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紧紧围绕铁岭振兴发展,立足“小切口”、做足“小快灵”,推动《铁岭市物业管理条例》《铁岭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铁岭市城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铁岭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一批服务民生、有效管用的地方性法规出台,为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生态建设、民生改善等提供了良好的法治引领和推动作用。

  二是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政务服务效率和水平,关系营商环境。铁岭市持续深化“双进双促”活动,固化“领导干部走流程”成果,创新“帮忙不见面”工作机制,收集解决问题诉求3217件,发放、减免政策资金8396万元,帮助科技型企业授信融资2.3亿元。高效推进“综合窗口”改革,压减窗口34%、人员22%。深化“千名干部百项攻坚”行动,细化1600项工作任务台账,逐级落实工作责任。清理影响振兴发展问题1083件,清偿拖欠账款1.76亿元,整改率95.8%,营造了“重商、亲商、扶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

  三是依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立足企业所需、铁岭所能,全面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专项清理、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停止或调整政策文件38份,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创新制定《铁岭市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公开承诺二十条》,为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打造守信践诺的信用环境,持续开展依法治理政府违约毁约、招商引资开“空头支票”等专项行动,2023年发现拖欠账款案件36起,完成清欠账款1028万元。

  四是集中解决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针对一些地方执法乱象时有发生,侵害公民、企业合法权益的问题。深入开展“三涉”专项监督行动,今年以来开展案件评查941件,追责问责35人。持续发挥“铁岭阳光政法”监督平台作用,2023年以来,接收举报358件次,解决群众实际问题80个。持续整治违规对涉案财物采取查扣冻强制措施、以司法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等突出问题,加大对侵害企业权益、破坏民营经济发展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击力度,着力创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三、坚持以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为重点,加快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必须抓“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加快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近年来,铁岭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一是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规范水平。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关键在于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铁岭市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实现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运行。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依法规范建立行政裁量权、细化量化裁量标准,及时做好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动态调整,市本级18家行政执法部门制定本系统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标准化培训,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是推进行政争议依法实质化解。全面清理与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不相符的制度规定。依法实行案件审理繁简分流,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配合的工作机制,发挥好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深化府院联动和协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机制,建立“报备、提醒、约谈、培训、月报告”五项制度,实时跟踪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开展情况,着力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推动出庭应诉从实现全覆盖加快向“出庭又出声”“出庭又见效”转变。2023年6月以来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持续保持100%,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工作合力显著增强。

  三是有效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等问题,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和专项监督行动。完善督察立项报批、重大事项督察登记、督察约谈问责等制度,开展涉特殊主体执行专项行动。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加快建设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围绕中心工作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做到全方位、全流程监督。

  四、坚持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底线,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建设法治铁岭,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铁岭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贯穿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积极回应群众新期待和新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充分利用预约立案、现场立案、网上立案等多种方式,保障当事人依法无障碍行使诉权。依托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一网通办”,建成法院统一跨域立案系统,实现线上、线下、跨域立案“及时接收、即时响应”。扎实推进人民法庭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建设,深化分调裁审改革,提高办案效率。

  二是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制度。坚持司法公开,加强科技法庭建设,实现庭审在线巡查监控、庭审过程同步录音录像、案件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视频化。落实市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常态化办案机制,开展司法文书制作规范轮训,强化规范化制作要求。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常态化,规范简易听证、上门听证、网上听证和听证直播,2024年市检察院召开听证会11件次,助推法律监督质效不断提升。

  三是健全完善司法监督机制。着力在健全监督机制上下功夫,聚焦审判权、检察权运行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自由裁量权行使不规范等问题,完善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清单,健全案件评查、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常态化落实案件评查、错案责任追究和惩戒制度。

  综合运用执法监督、抽查督查和“回头看”等方式,发挥好党委政法委政治督查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的利剑作用,实现以督促改、以督促建、以督促治。

  五、坚持以增进人民法治福祉为目标,不断强化全民守法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全面守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全面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基础工程。

  铁岭市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全民守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基础性工作,着力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举办“民法典宣传月”系列活动,全市60余家单位举办300余场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7.4万余份,受教育群众28万余人次。

  开展“演员演法+律师讲法+志愿者普法+群众学法用法”四位一体的融合式普法,充分利用二人转、小品小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出14个普法原创型作品走进文化大集、文化夜市,开展巡回演出17场次,普法工作愈发接地气、入人心,全民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二是精心打造特色法治文化阵地。将法治文化阵地作为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积极推动法治文化阵地提档升级,建设1.9万平方米的市政府宪法广场,各县(市)区均打造至少一处法治公园或法治广场,全市1366个村(社区)均配备法治文化阵地,法治宣传元素实现全覆盖。

  创新“法治+剪纸”模式,将剪纸艺术与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打造昌图县泉头镇剪纸基地法治教育剪纸展厅,取得了“小基地、大普法”的良好效果。争创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40个,基层群众遵纪守法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日益提升。

  三是全面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法律明白人”来源于农村、扎根于基层,在法治建设和基层治理中作用十分关键。

  铁岭市严把遴选关、培训关和管理关,扎实做好“法律明白人”任前培训工作,注重培训与农村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础法律知识,提升依法解决农村常见矛盾纠纷能力和技巧,更好引领基层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2023年年底全市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6830人,提前2年完成“八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

  四是扎实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打造“一庭两所多部门”基层社会治理平台,经验做法被《人民日报》专题报道。发挥“铁岭卫士”网格员“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优势,源头化解矛盾纠纷,2023年以来排查矛盾纠纷26917件,化解26803件,化解率99.6%,有效防范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

  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创新信访“派单监管化解”机制,今年上半年全市进京访案次下降68%、人次下降71.2%。2023年,铁岭市成功获评全国第一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铁岭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充分发挥法治对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以高水平法治更好保障高质量发展,为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实现新时代铁岭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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