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辽阳市司法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辽阳中院、市司法局履行支持指导人民调解法定职责深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情况。
据悉,辽阳市两级法院对婚姻、邻里、土地、物业、医患、劳动等九大类案件,起诉到各基层法院及上诉到中级法院的,引导先行人民调解。辽阳市司法局依托市、县人民调解中心,乡镇司法所,“村民评理说事点”,四级人民调解平台,确定专门场所和调解人员,对有先行人民调解意愿的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
为切实履行支持指导人民调解法定职责,辽阳市两级法院建立完善法官工作站、法官服务联系点、巡回审判点,分片联系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参与司法局市、县联调中心调解,形成与人民调解全覆盖各级相匹配的指导、参与体系,打造“一乡镇(街道)一法官”定向联络指导模式。对于调解成功案件,及时审核人民调解程序中形成的材料,及时作出确认调解协议的裁定;对符合法定条件人民调解协议,及时发出支付令;对调解不成,当事人坚持起诉的,法院及时登记立案;对有调解可能且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案件,开展诉前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