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1日,全国妇联在京举行“三八”国际妇女节纪念暨表彰大会,来自我省政法系统的3名个人、6个岗组、2个集体荣获表彰。
据了解,大会共表彰了10名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298名全国三八红旗手、199个全国三八红旗集体、996名全国巾帼建功标兵、1992个全国巾帼文明岗、500个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大会向广大妇女发出了“巾帼心向党,奋进新征程”的倡议。
我省女性先进典型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名单(1人)
毕笑倩 葫芦岛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局长、四级高级警长
我省女性先进典型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名单(1个)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我省女性先进典型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名单(2人)
潘有静 锦州市公安局高速管理支队支队长
董芳菲 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一级法官助理
我省女性先进典型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名单(6个)
大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户籍管理大队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团队
本溪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团队
省女子监狱一监区
我省女性先进典型获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名单(1个)
抚顺市公安局顺城分局前甸派出所女子警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