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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陈光旭 董宇丹 驻丹东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21-12-16 10:07

  本报讯 12月15日,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于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揭牌启用,这是全省首家挂牌启用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当日,各县(市)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也同步揭牌启用,丹东地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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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检察院、市公安局代表会签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细则。

  丹东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于江和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侯树杰共同为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揭牌仪式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代表共同会签了《丹东市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工作细则(试行)》。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经过反复沟通,共同制定了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流程、规章制度,为该办公室各项工作平稳运行提供制度保证。

  于江表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启用,必将在提升案件质量、夯实监督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上形成合力,确保刑事诉讼活动依法、规范进行。公安人员要全面接受侦查监督,加强内外监督衔接;要大力提升业务能力,依法履行侦查职能;要加强执法协作配合,努力提升办案质效。希望检察、公安共同打造“丹东品牌”,为持续推动法治丹东建设、平安丹东建设贡献更多力量。

  侯树杰表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成立,标志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围绕“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迈出了坚实一步,对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深化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侯树杰对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检察人员提出要求,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保证案件质效;规范开展监督工作,防止权力滥用;要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维护司法公正;要有效发挥机制作用,搭建纽带桥梁。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启用后,检警双方将紧紧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努力构建新型检警协作交流平台,加强刑事侦查与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诉讼环节的协作配合,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全面提升监督质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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