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筹帷幄,才能决胜千里!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年!建立不动产网络查控通道,在公交车车载电视上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法院院长亲自办理执行案件……针对法院判决“执行难”,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条条措施办法接连出台,一个个专项行动相继展开,一个个难啃的“钉子案”“硬骨头案”被法槌纷纷敲碎……吹响冲锋号,葫芦岛法院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必胜的决心和信心。
葫芦岛市人大调研组执行工作专题调研座谈会
连续奋战7天
攻下5年“硬骨头案”
2018年3月23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下发《关于决胜2018年,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的实施方案》。
4月1日,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便向一起历时5年多的“硬骨头案”发起总攻,30多位执行干警历时7天,成功将5万余平方米的土地和厂房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打响了辽宁执行风暴的“第一枪”。
“这次强制搬迁不但外在阻力很大,搬迁工作量也很大,数万平方米的厂区内有厂房4处,宿舍楼、综合楼各1处。厂房内有设备100多台(套),每台(套)重约3吨至5吨。尤其是强制执行工作进行到第三天时,正好赶上清明节小长假。但全体执行人员放弃休息,坚持继续执行,仍然奋战在执行一线,这种敬业精神非常可嘉。”葫芦岛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淑俐说。
“解决执行难”
20年“隔空对话”
“解决执行难”一词,对于葫芦岛法院来说,并不是新词,而是一个跨越20年的“隔空对话”。
1999年12月8日,葫芦岛中院“执行庭”提格为“执行局”,下设两个执行庭,执行力量增加了三倍。在更名半个月后,时任葫芦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国庆在调研指导工作时首次提出“解决执行难”问题:“人民法院在执行环境复杂的情况下,做出了大量工作,努力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认真解决‘执行难’,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段话,记录在《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大事件》中。
党的十八大之后,葫芦岛中院执行工作加速发展。2014年,葫芦岛中院被确定为全国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功能的配置,执行局按照改革要求形成了5个庭室,包括执行实施一庭、二庭和裁决庭、信访合议庭以及综合处。随着审级制度的提高,执行案件虽然呈减少趋势,但执行难度反而增大。为此,葫芦岛中院执行局在机构设置上形成了执行实施庭、执行裁决庭和执行指挥中心三大格局;在人员力量上,执行庭庭长、法官均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业务专精;在案件执结上,近几年执结率在全省均是排名靠前。
“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役三年多来,葫芦岛两级法院拼搏进取、攻坚克难、精准发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
2018年8月1日,王淑俐在院务会议上指出:“要把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一把手’工程,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抓好、抓实。”
从1999年首次提出直至今日,葫芦岛中院走出了一条坚定不移的强执行之路。
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葫芦岛法院把“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一把手工程”和“首要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制,领导干部带头,建设过硬执法队伍。王淑俐组建了一个微信群,成员是葫芦岛各个基层法院院长,通过这个群随时随地了解、指导基层法院执行工作;王淑俐带领院领导班子成员亲自提级办理一批基层法院的执行案件;中院党组成员和执行局中层干部对各基层法院实行“双包片”;中院执行局局长与各基层法院执行工作负责人签订“军令状”。
为了确保执行工作落地有声,葫芦岛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使用华宇办案系统、执行指挥管理平台,执行案件全都在网上办理,系统与银行、车辆管理部门、工商管理部门等信息查询系统的对接;两级法院全部实现了网络司法拍卖;葫芦岛中院与葫芦岛市国土资源局共同研发了“不动产网络司法查控”系统。
为了解决找人难、找物难执行难题,葫芦岛中院广泛联合相关部门,联动执行。与公安部门织密查人找物的“天罗地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助查询、冻结、扣划案件当事人的住房公积金;国土资源部门提供被执行人的土地、房产信息等……这些特色举措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执法系统带来的银行、车辆管理部门信息,使人难找、物难寻的执行难题得到进一步破解。
在决战决胜的关键期,葫芦岛两级法院展开了一系列专项执行行动,紧盯长期未结案件、涉金融债权执行案件、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等“骨头案”,精准发力,持续攻坚。2018年以来,系列专项行动共清理积案1739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拒执犯罪15起,司法拘留279起,葫芦岛市两级法院正在以担当担责之风、积极作为之风、求真务实之风,抢抓机遇,乘势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