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 该院紧紧围绕丹东市委《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有关部署要求,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到实处。
该院结合办案抓落实,找准服务企业的落脚点。对各业务部门具体办案情况进行了详细规范。在审查起诉方面,从提前介入、补充侦查、审查重点、请示与报备等多方面规范了涉企案件办理工作,为检察机关办理涉企案件提供了精准标尺。在加大打击危害民营企业犯罪力度方面,重点打击以敲诈勒索等方式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侵害企业人员人身权、财产权的刑事犯罪等,有效保障企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强化对涉及民营企业民事行政案件的检察监督,对涉及企业的民事行政案件主动听取企业意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全力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在日常组织“检察官进企业、检察开放日”活动基础上,丹东市检察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零距离”接触,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打造精准服务民营企业的工作格局。